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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告业委会违法「小区业委会主任违法怎么办」

来源:   2023-03-02 08:17:08

近年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为一种趋势,很多住宅小区都成立了自己的业委会,业委会原本是为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而成立的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部分小区业委会成员却违背广大业主意愿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经营擅自选聘物业公司等违法行为。

深圳龙华七里香榭花园业委会 就因存在上述违法行为5名业委会成员均被住建部门处以罚款和限期改正

与此同时,由于该小区业委会存在多次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办和小区所在的大岭社区工作站已经收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书面提议罢免七里香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并于近日正式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罢免第一届业委会进行表决。

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进行广告经营

业主:业委会两次违法被集体罚款

龙华区七里香榭花园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2017年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但业委会成立后,并没有像业主期望的那样代表小区业主谋利益,而是越过小区业主大会的授权,违规违法做出有损小区业主利益的事。

小区业主汪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小区业委会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与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不仅如此,小区业委会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七里香榭花园架空层公共部位,以及电梯等公共设施,与广告公司签约,进行广告经营,“目前小区管理混乱,急需做出调整”。

针对业主的投诉,记者来到该小区业委会采访,但业委会大门紧闭并上锁。记者试图电话联系业委会负责人,但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均不接电话或关机。

记者了解到业主反映的问题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经过查实对该小区业委会成员作出了集体处罚决定该局认为,七里香榭花园小区第一届业委会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擅自签订物业服务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的小区业委会成员,包括小区业委会主任张某勇、副主任李某、业委会委员房某、王某秀、李某胜等,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同时,对于业委会主任张某勇、副主任李某等未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七里香榭花园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经营的行为,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样作出了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改正,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4900元。

街道办:责令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罢免

18日,龙华区民治街道办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由于该小区业委会存在多次违法违规行为,该小区共800多名业主,街道办和小区所在的大岭社区工作站已经收到超过200名、达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罢免七里香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材料。

7月1日,经街道办和大岭社区工作站通过市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和提议资料记载的有效联系方式核实,罢免提议的业主人数已达到业主总人数20%以上,符合法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情形,根据规定,街道办已经要求该小区业委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小区已经确定7月23日正式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罢免第一届业委会进行表决。根据规定,罢免业委会需要‘双过半’,即,同意罢免的业主人数过半和业主所占房屋面积过半。”

链接:业委会违法或可追究刑责

2018年5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深圳物业管理学会副会长曹长兴向记者表示,《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已经进入市人大的二审阶段,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正式表决通过,并正式发布。

曹长兴介绍,《修订草案》有多个方面修订,其中就包括对小区业委会的违法处罚条款,“现行深圳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涉及刑事责任部分,而《修订草案》中,业委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擅自动用业主共有资金等违法行为,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长兴说,业委会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对小区业委会的违法处罚力度加大了,可更好地规范业委会的日常行为。

链接:如何罢免业委会主任?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九条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要罢免业委会委员或主任,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提议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话,个别业主要求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的提议将不被采纳,这是为了防止少数业主干扰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的局面考虑的。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最终是否能够罢免,必须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根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的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值得注意的是,是否违规,不是罢免业委会主任的必要条件。

现在小区已经有20%以上的业主

联名要求罢免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正常业主提案程序一般是20%以上的业主代表首先应将联名报告递交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委员会在15日内召开业主大会或给予答复。

但考虑到本次议题是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要求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出面组织,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在讨论议题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业主大会中应该适当回避,便于业主大会正常召开。

20%以上业主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如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或者不召开业主大会,20%以上业主可以要求房产办或者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如居民委员会、房产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给予答复的,按答复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采取方案;如居民委员会、房产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不予答复,视作不作为,那么业主代表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作为业主委员会,对于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报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事由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作为居民委员会、房产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好小区业主关系,从而稳定社区环境。

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20%以上业主提议的;……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所以本案中房产办责令业主委员会召开。

业主委员会仍然不召开的,房产办应该组织或者指导20%业主代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必要时,可以建议20%以上业主聘请中介咨询机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采用书面征询意见的方式,但参加的业主达到50%以上;如果同意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数量达到参加征询的业主半数以上,则罢免成功。业主大会应该公布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被罢免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应该主动接受和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审计,对任期内的经济问题给予鉴定。即使没有被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应该主动公布帐务,履行职责,同时表明自己的清白。如果业委会主任拒绝接受审计,业主大会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强制进行审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对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其存在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如果业委会成员或主任怠于履行其职责业主们是有权将其罢免的!

邻里们,你清楚了吗?

来源:邻里社

统稿:晓 乐

编排:子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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