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312期」司法拍卖来了 汇豪的房、城东的地 总有一款适合你
来源: 2023-02-15 1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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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
受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广西金汇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上午10点整在贺州市鞍山东路6号贺州嘉绩标准拍卖中心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标的1
①贺州市光明社区兴林巷27号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贺房权证八步字第(2007)第101086号】,参考价人民币125.515万元;
②贺州市鞍山西路83号贺州桂东·汇豪国际城1栋1单元303号【合同编号:汇豪房合字(2010)第1-1-303号】房产,参考价人民币64.071万元。竞买保证金合计12万元。
标的2
贺州市八达东路新燕加油站开发区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贺州国用(2014)第020009号),参考价人民币38.76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标的3
贺州市信都镇大新街房地产(政府门前新街)【房产证号:桂房证字第4403392;土地证号:【1993】信土字第163号】,参考价人民币41.81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直接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贺州分行营业部;账号:615857496521),标的1汇款用途:桂11技委字第27号保证金;标的2汇款用途:桂11技委字第21号保证金;标的3汇款用途:桂11技委字第25号保证金。法院监督电话:0774-5103138。
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即日起在所在地开始展示。有意者请到本公司或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以及“联拍网”(www.LP113.com)详细查询。并于拍卖会前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协拍提成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标的1和标的2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直接转入上述账号,标的3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转入上述账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7年3月8日16时(以到账为准)
公司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D3-16号
联系电话:
0771-5335299 18177115771(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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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图片仅供参考)
出品: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源于网络
编辑: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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