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问题「买二手房忌讳」
来源: 2023-02-13 08:17:36
二手房
1.一房二卖
在房价上涨周期内,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一房二卖指的是将已经出售的房子卖给第三方。
目前我国对二手房出卖人从事“一房二卖”的交易行为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的规定,因此法律上的空白很容易让一些二手房卖房人钻空子,推翻先前的购房交易,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个人。所以大家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到房管局将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简称“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在维权时法院会认为,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购房人,表明其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意愿强烈,购房人也在为房产过户登记在做前期准备,这样购房人更容易胜诉。
此外,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明确了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今后购房人遭遇一房二卖或者交易过程中房子被*押出去的侵权行为时,可以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这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2.房东出售*押中的房子
很多二手房有*押贷款,这类房子签约后无法过户,房东会要求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用来偿还*押贷款。这里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房东会以急用钱为由让购房人把钱打到他的个人账户,最后钱并没有被用来换*押贷款而是作他用了。*押贷款没还清,购房人无法过户,耽误了宝贵的买房时间,有的还要被官司缠身。
在这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而是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将钱打到该账户,并在合同中明确钱要专款专用,确保款项用于偿还*押贷款,解除房屋的*押状态,避免首付款被挪用。
3.购房意向金变定金
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个常见陷阱就是,购房意向金变成定金。部分中介会以意向金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购买时,中介会以已经缴纳了定金不能退还为由,拒绝退还定金。
首先我们要明确意向金和定金的概念,在房产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意向金这个说法,实际上它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一般只有定金的说法,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人不要交所谓的意向金,要交被法律保护的定金,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如房屋出现问题可退还定金等细则。
4.房屋产权不明确
有些二手房是夫妻或者跟子女、父母的共同财产,涉及了共有产权人,出售这类房屋需要房主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否则即使签了购房合同也无效。购房人在买房前注意查看产权证、或者走访周围邻居核实产权信息,要求所有共有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出具共有权人的知情同意书,尽最大可能避免纠纷。
5.房东户口未迁出
二手房交易中,户口迁移是其中的一个大问题,由于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购房者们面对户口显得无能为力,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与房东约定好其户口迁出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最好在其把户口迁走后再支付尾款,以免房东过后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