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楼市快递 >

女子遭房东霸道转租「老公出轨在外面租房住」

来源:   2023-01-26 08:16:45

本网讯 (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秦龙)男子罗某从外地来遵义找朋友未果,因身无分文,竟想出以租房为名实施抢劫的招数,在此过程中,还欲对女房东实施不轨。日前,经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罗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24岁的罗某系湖北省谷城县人,2017年5月18日,罗某乘车至遵义,准备找一份工作。不料,来遵后没有联系上朋友,加之身上没钱,一时陷入困境。

当天中午,罗某在街上闲逛,看到一条房屋出租信息,于是筹划以租房为名在看房时对房东实施抢劫。随后,罗某电话联系上了房东刘女士,提出看房要求,并与刘女士约定在大连路某住宅楼见面。

当天下午,罗某乘车到大连路,刘女士带罗某参观了房屋,罗某假装询问房子面积大小及周边配套设施,还煞有介事地与刘女士探讨家电使用等问题。罗某见刘女士一直是一个人,且身上戴有金银首饰,而房屋位置也比较偏僻,这更加坚定了他实施犯罪的决心。

在查看厕所时,罗某突然伸手掐住刘女士的脖子,并用胶带将她捆绑。罗某以威胁方式抢走被害人身上现金4650元,黄金戒指、铂金戒指各一枚及一部手机。在此过程中,罗某色心顿起,由于被害人极力挣扎反抗,致使罗某未得逞,匆匆逃离现场。

接到受害者报案,汇川区警方经过侦查,将罗某抓获。后经警方审查,罗某早有前科,2014年4月曾因犯强奸罪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5月15日减刑释放,才几天又在遵义犯案。

汇川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今年9月初,汇川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办案法官提醒:如今人口流动频繁,出租、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女房东和女房客,切记不要过多透露个人信息,看房或带人看房最好有他人陪同。

(责任编辑:张辉)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