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纯公积金贷款那么你到底可贷多少?可贷多少年?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06 13:04:49
公积金,几乎人人都有。
但是,对于没有买房需求的朋友,可能对这块并不了解。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公积金的相关知识。
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首先,当你开通公积金账户后就会拥有一个9位数公积金帐号。以下三种方式可以查询公积金帐号1.拨打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向工作客服人员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查询公积金帐号。2.柜面查询: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武汉市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3.单位查询:本人可到自己所在公司公司人事或者管理社保的部门进行查询
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
如果你是第一次进入请先用个人的公积金帐号注册一个登录帐号;
首先,进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然后进入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页面。
登录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后,进入余额查询页面,就会出来职工个人公积金余额列表。从表上我们可以了解到自己账户的详细信息,点击查看明细就可以知道自己公积金帐号总额和每个月自己公积金明细帐。
如何计算纯公积金贷款
那么你到底可贷多少?可贷多少年?怎么还?每个月还多少?利息多少?登录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左下角公积金计算器,输入相应的信息就可以计算出来。
以首套房买的是70平方的一手房为例子。假设整套房子总价就是70万,首付30万,申请贷款的金额就是40万,如果设还款年限为20年(根据个人能力设定还款年限)。从计算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只能够最多贷款24万元,每月还1454.35元,利息总额为109044.67元,还款总额为349044.67元。实际上申请的40万只能申请到24万。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组合贷款,根据自己自身的还款能力申请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组合还款方式。(注:缴存基数为2300,缴存年限为2年)。
贷款公式:
1.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具体能贷多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自己的缴存基数、余额、缴存年限决定的。
你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要注意哪些条件?最高能贷多少?首付最低要付几成?编辑整理最全最新的贷款指南供您参考!一、贷款对象:你可以申请贷款吗?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申请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三、贷款类型
哪些房子可以申请贷款?
四、贷款最高额度及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你能贷款多少?
(其中首套房二套房认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2015年,均是以家庭为单位)(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四、2015年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房消费类,一类是其他类。住房消费类又分为购房类、翻修类、租房类;其他类中包括辞职退休类、生活困难类;一共有20种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个人实际贷款计算公式
实际你能贷款多少?(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取数值低的为实际可以贷款的额度)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关于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何操作,小编为大家科普!
公积金的提取首套房且全额付清方式购房
首套房为一手房:
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注:首次办理提取时,职工须提供由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首套房为二手房:
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的总价。(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注:(1)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的,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2)《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购房提取信息的,或职工及配偶未办理购房提取登记的,仍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3)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过购房转账提取信息,且职工及配偶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70﹪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一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4)首次选择凭两证办理提取的,再次办理时不能选择偿还商业贷款方式提取。所需资料如何获取:(1)是商贷的银行盖章的申请表,公积金网站有表格的下载,姐规规矩矩的填好了拿去银行盖章,银行说现在已经采用新表格了,银行会直接给你新表格填好后盖章就好了,毫无阻碍~~(2)身份证必须。复印件必须(3)凭证就是缴存公积金的那张银行卡(4)这个凭证是由公司财务去开户行领取的空白单子,如果公司以前办过这个业务直接找财务拿了盖章就行,如果公司以前没有办过,就要财务带着财务印章和公司公章去开户行领取。(5)贷款合同是商贷时的,带着就好,流水单你去商贷银行盖章贷款申请表的时候别人会一起打给你,别人很专业的(6)个人信用报告要去你公积金的开户行,拿身份证去开具,别人很专业,一问别人就知道是干嘛的所有的东西带齐,去银行提取就行,很快就能到账!
二套房提取公积金的
二套房为一手房:购买改善性住房为一手房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5)改善性住房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套房为二手房:
购买改善性住房为二手房的,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首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5)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注:(1)职工或配偶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可凭两证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为:( 140平房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改善性住房购房总价。(2)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办理提取的,应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方可办理提取审核手续。(3)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改善性住房”提取政策的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器2015年,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后,再办理“改善性住房”提取。
首套房且使用商业贷款还未还清的
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抵押银行盖章)。注:(1)首次办理提取时,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2)首次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再次办理时不能选择两证的方式办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1.职工或配偶名下的写字楼、商住楼、铺面等商业性用房,不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2.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以购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4.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5.因职工调离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按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可凭职工申请直接予以办理。6.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武汉市各区公积金中心地址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靠三阳路轻轨旁)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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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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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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