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6-23 14:02:54
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用海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
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湾南海明珠人工岛二期防波堤形成的港池内,原项目建设内容为港池和邮轮码头,变更工程拟在原项目基础上在港池东侧部分区域建设游艇码头工程。
拟建游艇码头项目西侧防波堤长约710.1m,宽10m,北侧防波堤长277.2m,宽 10m;拟设游艇泊位303 个,包含10m长游艇泊位58个、15m长游艇泊位187个、21m长游艇泊位50个、36m长游艇泊位8个。水域部分的西南角设游艇下水斜坡道,两个斜坡道并排布置,每个斜坡道长63m,宽6.2m。斜坡道东侧为跨运车平台,平台长36m、宽13.2m。游艇码头区需疏浚量20.58万m3。施工期约18个月。工程总投资49990万元。
(二)申请用海情况
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于2015年11月19日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2015B46010500703号)海口海域阳光赔款海口海域阳光赔款,海域使用面积165.65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3.0244公顷,港池、蓄水等用海162.6326公顷。根据项目的规划方案,项目拟建区域的原证载获批用海无法满足泊位、防波堤等构筑物建设需要,申请将该区域17.434公顷的港池、蓄水等用海变更为15.9441公顷的透水构筑物用海及1.4899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变更后,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宗海总面积165.657公顷保持不变,新增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4899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变更为18.9685公顷(较变更前增加15.9441公顷),港池、蓄水等用海面积变更为145.1986公顷(较变更前减少17.434公顷)。变更后不占用海岸线,用海期限至2040年11月19日。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南海岛鸿湾投资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本
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邮轮码头和港池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