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新浪 2020-12-31 09:21:55
近日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了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
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其中编号为
2020A-51、2020A-52、2020A-53、
2020A-54号地块
起拍价总计8.8445亿元
· 出让公告 ·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0〕27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0A-51号、2020A-52号、2020A-53号、2020A-54号宗地同时加价,同时竞得。
2、为优化城市功能布局,2020A-51号宗地内须规划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自持大型购物中心(不含酒店、公寓、办公、家居建材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停车楼等),并由竞得人自持且整体自主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散设置。
3、竞买人须为在东港区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注册资本金完成实缴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等值外资)并用于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外资缴纳入账单据和东港区商务局出具的外资缴纳认定文件。
4、本着“先产业后住宅”的原则,竞买人须承诺以下事项:2020A-51号产业主体工程完成至地下垫层时,2020A-52、2020A-53号可以达到15%预售许可;2020A-51号产业主体工程达到完成地下一层时,2020A-52、2020A-53号可以达到30%预售许可;2020A-51号产业主体工程达到地上两层时,2020A-52、2020A-53号可以达到50%预售许可;2020A-51号产业主体全部竣工后,2020A-52、2020A-53号可以达到70%预售许可。2020A-51号产业主体满铺运营后,2020A-52、2020A-53号达到100%的预售许可。对于其他约定事项,由竞得人与东港区政府、日照街道办事处在《监管协议》中予以明确。竞得人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和《成交通知书》到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成交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5、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4号、规划条件〔2020〕135号、规划条件〔2020〕136号、规划条件〔2020〕137号)的有关内容,2020A-51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2020A-52号宗地需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2020A-53号宗地需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2020A-54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