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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西岛需要具有“真正权威”的信息自由法

来源:互联网   2020-11-11 10:15:43

一位前政治家表示,根西岛需要具有“真正权威”的信息自由(FOI)法,以便更好地监督根西岛各州。

前审查管理委员会(SMC)主席克里斯·格林(Chris Green)表示,需要一个上诉系统。

根西岛没有官方要求的公正机构裁决。

格林先生主张由诸如数据保护办公室之类的法定官员来负责上诉。

当前的系统允许提交请求,但是各国可以拒绝而没有异议。

这位前副总理在十月份的大选之前下台,他说任何接任都需要法律上的重视才能“真正有效”。

在成功的候选人中,只有两个提到在网上宣言中介绍FOI,但其中一个由国务院和宪法委员会负责,由他们负责介绍。

“值得进一步审查”

格林先生指出,SMC在8月份发布的报告概述了该法律的适当模式。

他解释说,根西岛需要由诸如数据保护办公室这样的独立机构领导的上诉机制,才能“真正有效”。

格林先生说:“如果他们要否决州委员会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那么也应该由有真正权威的人来领导。”

自2011年以来,泽西岛就有FOI法律,可以向信息专员办公室提出不公开决定的上诉。

格林先生已经重新成为专职律师-根西岛的律师,他还指出赋予SMC新的权力至关重要。

这个词引入的权力,可以迫使人们出庭并通过法院命令产生文件。

他说:“这个新现实将对主要委员会或正在审查的政策与资源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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