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西岛需要具有“真正权威”的信息自由法
来源:互联网 2020-11-11 10:15:43
一位前政治家表示,根西岛需要具有“真正权威”的信息自由(FOI)法,以便更好地监督根西岛各州。
前审查管理委员会(SMC)主席克里斯·格林(Chris Green)表示,需要一个上诉系统。
根西岛没有官方要求的公正机构裁决。
格林先生主张由诸如数据保护办公室之类的法定官员来负责上诉。
当前的系统允许提交请求,但是各国可以拒绝而没有异议。
这位前副总理在十月份的大选之前下台,他说任何接任都需要法律上的重视才能“真正有效”。
在成功的候选人中,只有两个提到在网上宣言中介绍FOI,但其中一个由国务院和宪法委员会负责,由他们负责介绍。
“值得进一步审查”
格林先生指出,SMC在8月份发布的报告概述了该法律的适当模式。
他解释说,根西岛需要由诸如数据保护办公室这样的独立机构领导的上诉机制,才能“真正有效”。
格林先生说:“如果他们要否决州委员会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那么也应该由有真正权威的人来领导。”
自2011年以来,泽西岛就有FOI法律,可以向信息专员办公室提出不公开决定的上诉。
格林先生已经重新成为专职律师-根西岛的律师,他还指出赋予SMC新的权力至关重要。
这个词引入的权力,可以迫使人们出庭并通过法院命令产生文件。
他说:“这个新现实将对主要委员会或正在审查的政策与资源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