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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招生办「2019年安福县委书记」

来源:   2023-11-27 12:16:12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城乡学校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1.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019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各乡镇小学招收户籍或居住在本乡镇儿童就近入学;县城小学按划片规定招生,招收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内儿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和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吉水三中招收文峰小学、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城东二小的小学毕业生。

3.进士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4.思源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5.吉水四中招收城南小学、文峰镇低坪小学、文峰镇炉下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县城其它小学自愿到四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城南工业园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二、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文峰小学招生区域:文水大道以北,文峰中大道往北至滨江路红绿灯以西,西临滨江路区域;文水大道以南,文明南路至湖的北门口步行街文化中路151号至93号再沿龙华中大道一路至文峰中大道一路49号(爱浪足浴),再沿文峰中大道一路至龙华中大道以西,文峰中大道一路以南至文峰中大道,文峰中大道至原县医院、南门巷以北。

(二)城东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至铁路以北,龙华中大道以东,东山路以南片区;铁路新村;文水大道以南,北起龙华中大道邮政大楼589号、南至龙华中大道365 号(立马电动车专卖店)以西,北起文明南路顺旺客63号、南至文峰中大道一路49号(爱浪足浴)以东,文峰中大道一路以北片区。

(三)实验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以南,铁路以西,文峰中大道至南门巷以南,南门大桥以北区域。

(四)进士学校招生区域:东山路至文水大道以北(除廉租房和公租房),吉阳大道(泄洪渠)以南区域(除文水大道以北,文峰中大道往北至滨江路红绿灯以西,西临滨江路区域)。

(五)思源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吉阳大道以北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县城区域。

(六)城东二小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以南,铁路以东县城区域(含东昇花苑、吉福苑、七里村、窑里村、幸福村、月星村、金水湾、尚峰山水涧)。

(七)城南小学招生区域:南门大桥以南的县城区域。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

(一)招生学校

鉴于县城中心城区学校容量达到饱和状态。2019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安排如下:在县城中心城区或城西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主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金滩学校就读;在城南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主的“随迁子女”,小学生安排到城南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吉水四中就读;金滩镇、文峰镇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分别到金滩小学、文峰镇学校及其所辖小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第一类: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指在吉水县城经商、办企业,并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领有营业执照,有固定店面的个体工商户主子女和开办企业的企业主子女。

第二类:办有县城居住证的非本县居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类: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本县乡镇户籍人员子女(务工人员进厂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农村初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农村初中、小学新生按学校开学通知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初中新生带好录取通知书、小学新生带好户口本分别到学区内的中小学报名。

(二)县城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1.领取录取通知书。8月18至19日,县城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县城初中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为8月19至21日。县城小学负责通知本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城划定的初中学校审核登记。

3.正式报名。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开学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

(三)县城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程序

1.本人户籍在县城或父母在县城有房产证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程序

(1)预报名时间:6月20日至6月26日。

(2)预报名地点:按户籍或父母在县城房产证所在区域的小学预报名。

(3)预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学校提供材料,县公安局负责对学生户籍和居住证真实性的审核;县房产局负责对学生父母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真实性审核。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工作程序

(1)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单位申报

①园区办和工信委分别负责提供园区内和园区外(县城内)开工企业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交招收“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并将学校印发的“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单位通知书送达到所辖各企业主。

②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到拟就读学校领取单位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27日—6月3日)由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一次性将拟进城就读“随迁子女”统计情况向拟就读学校申报(一式二份,企业、学校各保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③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与拟就读学校签订如实申报诚信承诺书。

(2)“随迁子女”预报名:

①预报名时间:6月4日至6月13日。

②预报名地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其父母务工区域分别到金滩学校、城南小学、吉水四中预报名。

③预报名所需材料:在预报名时,属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主的,需提供“随迁子女”户口本、企业资质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店面照片的打印件(名称必须清晰,并注明详细地址,供辖区学校现场核实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属在县城厂矿企业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厂矿企业证明和务工5个月以上的(时间截止2019年5月底)企业主发放的个人工资银行流水凭证(银行盖章),由厂矿企业派专人统一携带资料到拟就读学校预报名;个体工商户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带资料到拟就读学校预报名;办有居住证的非本县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就读学校预报名。

(3)审核公示:6月14至6月15日,由教育体育局和招生学校将组成工作组,对所有“随迁子女”申报情况进行逐一调查审核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有弄虚作假的,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4)正式报名:通过审核,符合在县城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县里秋季开学时间到规定的学校正式报名。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不受户籍、房产等限制,凡要求就读或转入民办学校的适龄学生,自公告之日开始,家长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从预报名开始到8月31日。

五、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小学新生必须先登记、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方可正式报名,取得学籍。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严禁招收招生范围内之外的村小、教学点学生到中心小学就读。

(三)乡镇间中小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乡镇“随迁子女”新生入学、转学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接收。

(四)超过预报名截止时间,属于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学生,服从调剂安排的,于8月28至31日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登记,由教育体育局将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名登记者,一律不再接收。

(六)全县各校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凡违反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季招生工作。

附件: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流程图及时间安排

2.个体工商户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报表

附件1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流程图及时间安排

步骤一:单位申报(5月27日—6月3日)

进城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主)以单位名义向拟就读“随迁子女”学校领取单位申报表;统计本单位拟进城就读“随迁子女”名单,向拟就读学校申报,并上交申报表(一式两份)。

步骤二:预报名(6月4日—13日)

厂矿企业主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随迁子女”预报名所需资料到拟就读学校预报名,个体工商户主和办有居住证的户主携带自己子女资料到拟就读学校预报名

步骤三:审核公示(6月14日—6月15日)

审核小组对“随迁子女”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学校将审核情况张榜公示

步骤四:正式报名(8月29日—31日)

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开学报名时间正式报名

附件2:

个体工商户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单位申报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企业(个体工商户主)、 申请就读学校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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