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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的警示声明

来源:   2023-10-21 12:16:32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广大缴存职工: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淘宝、微信等媒体、城区公共区域发布宣传广告,通过虚构有内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以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名义从事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非法活动,并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此类情况,我中心郑重声明如下:

一、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管理部,从未批准或同意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业务均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社会公开的办事承诺依法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绝不会因所谓的“中介”参与而多提、多贷或违规缩短办理时限。缴存职工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登陆“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bdgjj.gov.cn/”或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312-12329了解办事指南,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理:

1、责令限期收回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

2、向职工所在单位、有关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骗提、骗贷情况。

3、将其骗提、骗贷的相关信息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并在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网点及相关媒体公开曝光。

4、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职工正确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轻信非法宣传广告,以免给自身的财产、信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个人和非法中介机构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12-12329 3195652

特此声明

2020年10月9日


来源丨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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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少了我们这群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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