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上接D18版)
来源: 2023-08-09 18:16:05
(上接D18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民爆业务和锂业务两大板块,同时还涉足运输等其他方面业务。
1、民爆业务板块
公司民爆业务主要包括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工程爆破服务等。
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产业,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工业索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等领域。
工程爆破服务: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工程爆破业务,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主要包括专业承揽土石方爆破、定向爆破、特种爆破、爆破加工以及爆破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爆破业务,同时还积极拓展现场混装炸药爆破一体化、矿山开采、城市整体拆迁等服务,系业内领先的爆破工程一体化方案解决专家。
2、锂业务板块
公司锂业务主要为深加工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医药和新材料等领域。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也将不断扩大锂盐加工产能规模,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储备锂矿资源,为锂产业扩能提供安全充足的资源保障。
3、其他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运输公司是四川省最大的一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拥有涵盖各专业领域的运输许可资质和较为完善的营运管控体系,可提供民爆产品、危化品、危废品、普通货物运输、综合物流、仓储一体化服务、汽车修理等业务,业务规模、区域和范围不断扩展,在四川、山西、内蒙、新疆等省区建立了专业的运输服务基地和网络,未来发展空间较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向好,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锂行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正极材料厂开工率低,锂盐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行业多数企业经营困难,下半年需求仍未增长,价格继续回落,随着9月国内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产销量的提升,碳酸锂价格开始上涨,行业逐步走出低谷。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以发展为先导,以盈利为目标,坚守四个精神,推进三大战略,审时度势,稳中求进,打造民爆领先企业和锂业优势企业”的经营方针,巩固发展雅化民爆,快速提升雅化爆破,做实做强雅化锂业,推进两化融合,优化人力资源,强化集团管控,集团经营业绩和管控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民爆业务
公司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形势的变化。公司统筹调配资源,对内协同发展,对外产业联盟,相互配合,各公司以集团整体利益为重,相互配合,抢抓市场,协同发展;生产、销售、经营、运输、爆破等各业务互为支撑;技术及管控系统发挥专业优势,保障市场和提升企业运营能力,民爆业务市场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企业管理水平、装备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行业优势地位得到加强。
全年实现民爆产品销售20.6509万吨·亿米·亿发,同比增长10.60%;爆破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30亿元,同比增长6.98%,实现营业利润4.34亿元,同比增长191.28%。
(二)锂业务
公司面对行业低谷,三点一线坚持以“稳定生产,加大销售”为目标,强基础、补短板,对接未来的发展要求,做好市场布局、资源保障、品质提升、成本控制、企业管控等工作。雅安锂业的建成投产,使公司锂业产能与行业头部企业差距大幅缩小,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为锂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末,公司切入国际知名车企供应链,成为其重要供应商,雅化锂业进入新能源行业发展快车道。全年锂产品实现销量1.75万吨,同比增长48.95%;全年锂产品产量1.31万吨,同比增长96.91%。
(三)其他业务
公司继续做好民爆产品运输保障和物流业务拓展,运输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公司的海外业务通过资源整合,加快业务转型,使海外公司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管控体系
人力资源方面,公司提出了《关于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人力资源“三个优化”工作。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对安技体系中生产、安全、设备、技术、质量、项目、供应七个管理体系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每个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工作体系和职责内容,出台了安全、质量、设备、工艺技术、三类项目五个管理办法,强化集团安技系统管控体系建设。财务管理方面,强化财务核算对业务的契合和指引,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资金管控,推进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多渠道增加收入。公司治理及综合管理方面,完成16个业务主体、7个集团职能系统的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流程,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及集团管控要求,优化和完善目标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强化计划检查、考核,目标计划的主线作用进一步增强;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完善数据标准和主要经济指标平台分析功能,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信息化覆盖度进一步提升,职能管理信息化运用不断加强,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化基础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各公司党工团组织不断完善;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对内营造和宣传正能量,对外宣传良好的企业形象;围绕企业经营,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创先争优、“四个精神”培育等活动,宣导企业精神;积极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审计监督方面,与职能系统和责任主体公司联动,下沉到具体项目和作业现场,线上审计和现场审计相结合,从业务运行、“三位一体”执行、管控体系建设及控制程序合规性等方面拓展内审功能,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集团重点项目的现场管理和过程跟踪为重点,主动参与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和过程审计;不断完善审计评价和审计整改跟踪机制。
2020年公司取得的荣誉:
公司荣获四川民营企业100强、雅安民营企业综合排名前50名等荣誉称号。
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1.79%;实现每股收益0.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5.7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9.57亿元,较年初增长3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1.31亿元,较年初增长81.23%;每股净资产为4.55元,较期初增长54.2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2019年5月9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内月16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要求企业自准则通知规定的时间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公司需要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即原会计准则第14号和原会计准则第15号)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依据;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重新定义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以有效衔接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准则等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明确了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和换出/换入资产的价值计量基础。
3、债务重组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扩大了债务重组的适用范围;重新确认了债权人、债务人的账务处理原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本准则自2020年1月1日期执行,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准则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业务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业务不再追溯,适用未来适用法,同时公司非货币资产交换业务和债务重组业务涉及较少,因此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运输公司新设了全资子公司广东蓉创。
2、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了大同爆破;转让了蓝狮科技和久安芯部分股权,导致不再控制上述两家公司;
3、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理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中晟锂业;兴晟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达新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蔡美峰先生、侯水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审议《总经理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总经理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CDAA880211)。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325,015.85万元,较上年增长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4.33万元,较上年上升35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3,075.42万元,较上年增长81.23%。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3]37号)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精神,结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0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12,042,100股)的总股本(1,140,520,42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17,107,806.30 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腾爆破”)、乐山市沙湾区昌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昌平爆破”)、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翔爆破”)、四川华瑞雅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瑞雅”)、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七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瑞雅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孟岩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120-180万元/年;总裁:80-120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 40-8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继续执行2020年确定的薪酬激励政策:即从2020年起三年内(2020年~2022年),公司利润总额与前三年(即2017~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平均值相比,增长部分的10%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7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9、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CDA802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根据其实际工作量具体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计划安排,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1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申请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仍将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将经营范围增加氢氧化锂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为准)。同时,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陆续转股以及达到强赎条件由公司强制赎回,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07,066,381股A股股票于2021年1月29日正式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增加至1,152,562,520元。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1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6、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根据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5号),公司对原《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共13个,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海外事业部、集采中心、锂业生产运行中心、企业文化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已于2020年7月正式投产,经董事会审核,现同意对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9、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期限为两年。鉴于上述担保期限届满,为保证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现提请董事会同意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在公司提供担保时,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出具反担保函,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关于调整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
鉴于目前公司开票业务量增加,为保证各公司票据池使用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从1.5亿元调整为3亿元,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2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锂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经审慎研究,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适应性调整,原项目调整为 “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时,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2、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5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 2021年5月17日召开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下列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5、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8、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璐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传真:028-85325316
(5)邮政编码:610041
9、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xxx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CDAA880211),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精神。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瑞雅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在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恒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继续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本公司对其贷款提供担保。监事会认为,金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继续对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金恒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4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665,026,556.3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7,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1,486,949,997.8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5,227,376.7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2)理财产品账户:
合计金额如下: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86,949,997.8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9,413,269.00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517,247,484.54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85,628,255.86元),本公司补流项目使用222,165,784.46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