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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咨询「二手房交易协议版本」

来源:   2023-07-22 08:16:38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址: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位于XXXXX的商品房及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XXXXX小区七号楼3单元4楼西户,建筑面积为XXX 平方米;房屋性质为商品住宅。位于地下停车场车位一个,车位号位: ,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地下停车场车位凭证为

(3)该房产的抵押情况为与开发商购房时贷款抵押,抵押期限为30年,抵押登记日期 日,至今未还银行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甲方房屋现有物品包括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床、床垫、沙发、茶几、餐桌、餐椅等全部物品一并移交乙方,并不再另外计价。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呼和浩特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呼和浩特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承诺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所缴纳的原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乙方。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除购买时除在银行抵押贷款外,再无其他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该房屋为甲方个人独立购买并拥有,无其他房屋共有权人。

3、双方保证在房屋购买期间不因房屋市场价格变动解除、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定金条款

乙方于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XXX万 元(小写:¥XXX元),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该定金抵顶购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甲方所购买拥有的地下车位一个等)总房价款为: 人民币XXX万元整(小写:¥XXX.00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方支付甲方首付款人民币 XXX万元整(小写:¥XXX.00元)(包含定金)。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约定,待房屋产权证满2年时,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银行贷款手续,乙方银行贷款到账后 3 日内,将剩余购房款XXX万元(小写:¥XXX元)一并支付给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购房款金额XXX万元(小写:¥XXX元)。乙方如在甲方办理过户后的 月内仍未能办理成功银行贷款或未支付剩余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总房款30%的违约责任。

3、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及购房款XXX万元(小写:¥XXX元)后,甲方在办理完银行解押手续后将不动产权证交予乙方保管,在乙方保管期间,乙方不得将不动产权证设立抵押、担保或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总房款30%的违约责任。

4、甲方在每次收取购房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5、甲方协助乙方将地下停车位相关购买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

第五条 交付期限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房产证满2年后三个月之内协助乙方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后将该房屋及屋内所有设施、设备、物品及房屋钥匙、地下车位等移交乙方。但在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前,可以对房屋内部分电器及家具进行调换。

3、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后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包括将地下停车位购买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

4、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后30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的风险责任及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取暖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支付购房款总额的1‰计算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购房款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逾期部分的1‰计算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违约时,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

5、乙方违约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同时乙方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6、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纠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损失。

第七条 其他

1、房屋交付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取暖等相关杂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乙方付清尾款前,乙方不得以该房屋行使抵押、担保等任何权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7、附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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