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云南这类人或将产生重大影响!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23 10:05:01
昨日,传来大消息——
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
这一堪称突破历史的重磅政策,或将会对中国楼市、农村土地等产生重大影响!
云南的这类人,真的有福啦!
重磅!
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福利分房政策,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有分析人士预测,这一全新政策,将改写楼市土地稀缺的局面,有大量潜在土地可以入市;还将大幅增加农民红利,让其真正参与到中国城市化进程之中!
如此重大变化,
会对云南农村产生哪些影响?
云南人将迎来哪些机遇?
允许农村集体用地盖租赁住房,
但注意不是商品房!
这则消息一出,不少人都炸窝了!
把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离开。所有权不变,仍然属于集体;资格权是保证农民附着在土地上的各项权利的一种保障;而使用权最为关键,因为将使用权分离出来意味着,未来,宅基地真正可以入市,进入住宅用土地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类政策思路或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宅基地的“解放”,利好部分大城市周边宅基地的盘活。
但业内分析师仍指出,有“红线”需注意——居住用地并不代表商品房用地,住房和商品房是两码事。
也就是说,尽管政府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供应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供应,但是只能通过建设租赁住房的方式入市,而且是在政府统一规划下建设。并且,住房并不代表是商品房。
农民的土地,可以由公司,比如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建成房子,用来出租,但不能卖!
能够用于买卖的,依然是国有用地的商品房,而不是村集体土地。
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13个城市正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在这些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让农村土地充分利用,
让农民放心进城!
农民将在此轮改革中收获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该政策的内涵就是,让农民放心进城,同时把农村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由城里人的生活质量提升换取农民进城的生活保障,形成经济循环。
具体而言就是,在保障农民权益的情况下,把农民从农村的耕地、宅基地上解放出来,让他们到城里来,变成城里的工人或商户,继续扩大城市规模,细化劳动分工。
而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在保障了其农村的土地权益的情况下,包括宅基地、耕地不能闲着,农民可以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耕地的经营权给转租出去,从而产生效益,保障其在城市的生活水平。
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农家乐、民宿等。
农民可以搭盖适合城里人居住的房子,通过村集体或集体所有制公司开发农家院、农村生态旅游,甚至是与大型旅游集团一起成立合资企业,通过公司化经营,为城里人提供体验式乡村旅游服务,而农民从中获得一定收益。
单位福利房或重现江湖?!
在这一波讲话中福利分房政策,还有一个说法饱受网友们的讨论——单位福利房是不是要重现?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称,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
这意味着什么呢?
有分析师称,这让人不得不联想起此前政策。“以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都可以在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盖房,然后分给职工,职工只有使用权但没有产权。”
未来按照相关办法,非房地产企业可以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或许意味着,以后无论是央企、集体企业、私有企业,都可以在自己土地上盖房分给职工居住。
这或将对房价产生一定影响。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
希望福利都能切实落在咱老百姓身上!
对于这波政策,你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