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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举行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图)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5-30 12:08:20

本报记者 陈彤

5月23日上午,太原市委宣传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太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一级调研员胡琦伟,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大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祁俊,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红介绍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具体提出36条措施

5月18日,太原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6部分内容、36条措施。

在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鼓励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根据不同面积分别给予全额、80%、50%契税补贴;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住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等。

对于保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基本稳定,提出合理有序供应土地,房价地价联动,保持地价稳定,同时,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拍保证金,首付50%,余款一年内付清等。

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方面,提出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太原市二套房首付比例,重点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企业购买商品房作为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获得30%财政资金补助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等。

此外,对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探索开展“先办证后变更”等。在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方面,提出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等。对于做好市场预期引导,提出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打造重点示范项目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满足需求杜绝炒房

胡琦伟介绍,《意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作为主要的目的和落脚点,结合太原市实际,因城施策调整购房资格、贷款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把“供应稳定”放在重要位置,针对企业在土地、规划、税收、预售资金、手续办理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确保土地供应基本平衡、土地价格基本稳定,支持已批未建项目指标调整,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优化部分手续办理流程等一系列具体举措,有利于缓解企业现实困难,保证供应端稳定。

《意见》是太原市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一次重要实践,旨在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保障人才租房和买房需求,解决群众的住有所居和住房品质升级问题,全方位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发展人才住房、加快发展改善性住房。

免收租金完善补贴

“《意见》在购房资格方面是否有新的变化?”对此,邓大亮表示,在购房资格方面,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要求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同时,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户籍居民家庭在太原市城六区范围内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不再要求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山西中部城市群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已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非山西中部城市群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已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属于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将原有的一套住房挂牌后再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邓大亮介绍,按照《意见》规划太原市二套房首付比例,太原市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加快构建由租赁型和产权型组成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在租赁方面,对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内寻找工作(创业)且无房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的人员,如不符合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或租房补贴申请资格,在太原市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时,免收3个月租金;新就业(创业)1年、2年、3年以内,租金分别上浮至市场租金的50%、70%、90%。在购房方面,完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加大团购力度,支持人才购买住房。

严格控制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供应规模,加大完整社区、绿色建筑推进力度,大幅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支持拥有存量城中村改造土地的企业和拥有未开发用地的出险企业,通过盘活方式建设改善型住房,允许调低容积率、调高绿地率等指标。

灵活处置 优惠较大

受疫情影响和电商冲击,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趋势,现在太原市商业用房去库存压力较大。祁俊表示,针对这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和企业诉求,太原市将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对居住用地的商业比例进行灵活处置。即在满足配套要求的情况下,可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阶段分类灵活处置。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规划商业兼容比例,可按照3%到10%出具规划条件或进行工程方案审批,未设置商业兼容比例的存量住宅用地,可按照规范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上限为30%及以下的,按不低于3%执行;上限为49%及以下的,按不低于8%执行;当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为区间控制时,以上限值为依据,参照前三种类型执行。

《意见》提出,在土地公开出让时,政府将保证金定到20%,土地成交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清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内付清。祁俊介绍,在2020年疫情期间,政府为了支持企业发展,短期内出台了支持政策,将土地公开出让时的竞买保证金定为起始价的50%。目前,考虑到市场形势,将竞买保证金定为起始价的20%也是考虑到市场原因,鼓励房产企业提高竞买土地的热情,加快资金周转。

金融支持措施调整

“金融方面的支持措施有哪些调整,购房者又能获得哪些红利?”对此,李丽表示,《意见》主要聚焦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两个重点。

2019年,我省明确太原市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购房合同金额的3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需在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至少增加60个BP。

《意见》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两个支持”相关精神,统筹考虑生育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落地需要,针对老百姓关注的两个重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至20%,并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降低贷款利率以及优化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服务,对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执行首套房政策。

《意见》的配套措施中,还有关于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措施。刘建红介绍,这次推出的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主要针对太原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省、市人才主管部门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太原市引进的、享受市人社局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分两档,高层次人才和享受最高档次生活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公积金,最高可以享受100万元的贷款额度;享受其他档次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的人才在太原市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的限制,不论单方或双方缴存公积金,最高都可享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目前最高贷款额度是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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