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2021年9月1日起契税优惠政策免征为3至5%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5-24 10:39:01
近日,不断有传言说房产交易契税税率调整为3%至5%,之前的1%至3%等优惠税率将成为历史。
那么,作为影响百姓购房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个人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是否有变化?在基本的契税税率确定后,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是否取消?房价是否会因为税率的变化受到影响?
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开始施行,将取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
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涉及的文件及条款见附件1。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附件3
2020年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授权地方在3%-5%的税率幅度范围内决定本地区具体适用税率,以及决定部分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
31省敲定契税税率,27地设定最低税率为3%
对广大企业和百姓来说,契税并不陌生。按照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根据央视网记者梳理后发现契税相关条款,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公布了新的契税税率,北京、上海、广东、山西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3%,河北、辽宁、湖南、河南4地将契税的适用税率确定为4%。
事实上,《契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与《契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均为3%-5%。
《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其实,早在1998年,《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就明确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2021年8月5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优惠税率仍执行!
90平以下,征收1%;
90-144平,征收1.5%;
144平以上或者二套,征收3%;
与此前征收的税率是一样。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税制总体平移、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平稳的原则,在契税法授权范围内明确有关事项,决定平移我省现行3%的适用税率,为法定税率范围中的最低税率,这将有利于更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决定同时明确了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事项。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的,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面积的契税相关条款,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买房契税涨价系谣言但楼盘置业仍以此推销
随着《契税法》即将正式实施,近期网上不断热传“新契税法实施,买房成本增加”的消息,为此,央视网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太原万科、保利、富力等多个地产销售项目中心,为销售各自楼盘,不少置业顾问纷纷以《契税法》实施将影响房价,如果有购房需求,需尽快订购的话术向购房者推销房产。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宁新帅表示,买房契税上涨系谣言,即将实施的《契税法》暂未改变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契税法》对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其实,不仅对购买家庭第一、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即将实施的《契税法》亮点之一,就是对优惠对象有所扩大。其中,对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可免缴契税。
注:资料来源于中央电视台等房地产相关行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