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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标准出让工业用地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2021-09-01 08:42:48

日前,记者来到广西柳州市柳北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广西十一冶朝晖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的一条综合自动构件生产线正如火如荼地加工叠合楼板。该公司营销部部长黄国倩说:“这个项目能快速推进,‘标准地’功不可没。”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冠环说,“标准地”是指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附带规划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指标等一系列标准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针对广西工业用地管理中存在的审批流程多、项目落地难、产业集群弱、投入产出低、监管体系散、部门联动少等问题,201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柳州启动了工业“标准地”改革。

2019年11月1日,广西十一冶朝晖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竞得广西第一宗“标准地”。该宗地块带着这样的“标准”出让: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每公顷150万元;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公顷45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1369.5万元等。

“我们的项目投资6.7亿元,设计年产能25万立方米,预计年销售收入8.05亿元,年均净利润1.41亿元,年上缴税费9151万元。亩均税收、产出强度分别比自治区标准高出约50%和60%。”谈及能否达标达产,黄国倩充满信心。

从2019年到今年7月,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供应109宗合计7852亩的“标准地”,出让价款12.66亿元,其中66宗享受地价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少用地成本5.24亿元;2021年1至7月全市供应工矿仓储用地达到102宗6122亩。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副处长曾文波说,“标准地”出让改革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从“事后提要求”转向“事前定标准”,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标准地”带着明确的产业、区块、标准去招引大项目、好项目、优项目,既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又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过去,围绕工业用地的出让有两大痛点、堵点:一方面,企业拿地难、项目审批难、资源要素保障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担心企业不能按期、按标准投产、达产。如今,广西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为破解这些难题打开了一扇窗。

在柳州试点的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又在南宁、桂林、钦州、贵港、百色开展第二批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

“在第二批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中,南宁市将着重探索区域评估工作,百色市侧重构建控制指标体系工作,桂林市、钦州市着重研究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贵港市重点探索优化报建审批服务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毛杰说。

贵港市将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33个工作日内,其中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的审批时间压缩至23个自然日内,远低于国家要求的120个工作日;南宁市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应,首个“带方案出让”产业项目实现“拿地及时发证”。

广西探索建立的这套“标准地”出让制度,初步构建了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机制,缓解了工业用地管理落后的困境,营造了更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企业通过按“标准地”模式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不但拿地手续快,还能获得一定的价格优惠,降低拿地成本。当地还建立了“不达标”退出倒逼机制:企业如果在建设及投产时达不到监管协议标准,将会被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甚至被要求退出。

“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以企业承诺履约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促进了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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