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
来源:证券日报 2021-06-12 10:39:13
本报记者 刘 萌
6月11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100万家,培育30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从40%提高到60%。
近年来,我国县域商业发展迅速,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看,县域商业发展依然滞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流通网络建设不健全;二是市场主体尤其是企业主体数量不足;三是消费不足;四是农村市场监管薄弱。
4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等举措。此次意见从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等九方面提出31条具体意见。
对于此次发布的意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有四大亮点”:一是凸显系统性。从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入手,涉及从市场主体培育到市场建设再到市场维护管理等全流程的内容,从而使县域商业活动成体系发展,畅通制约商业体系的薄弱环节;二是强调市场化。无论是农村市场网络还是消费市场更加突出市场化特征,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和农资市场下沉能力;三是推进数字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要求,更加突出强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市场数字化,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使产销高水平动态对接;四是监管法治化。坚持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强化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促使市场监管更加法治化,保证市场竞争公平公正。
盘和林表示,意见并非单纯从拉动消费入手,而是着重于打通流通环节堵点,畅通物流、信息流,打开流通环节。对于县域消费市场,这样的做法才是可持续的。
“下一步,县域需要重新规划基础设施,在流通领域和新基建领域先行,让县域经济具备发展的底座,同时继续城市去中心化,继续扩充县域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盘和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