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法院拍卖商品房「女子购买一商铺 却被桂林的法院拍卖 背后竟牵出贪官受贿内情」
来源: 2024-02-14 18:16:21
广东的陈女士于2011年购买了桂林的一间商铺,并办理了产权证,然而当地法院却要将该商铺拍卖,这是怎么回事?
官员受贿商铺被法院拍卖
2011年,陈女士到阳朔县旅游时,有亲戚向她介绍了一间临街商铺。当时,该商铺(B110商铺)由时任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永健出租给他人。她觉得位置不错,就花90多万元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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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陈女士取得了该商铺的房产证,委托城中城公司负责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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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城中城公司收回该商铺,并代她将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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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陈女士办理了商铺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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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李永健被平乐县法院判决犯受贿罪,认定该商铺是李永健受贿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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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平乐县法院下执行裁定书,查封该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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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提出执行异议,称她是商铺的所有权人。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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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法院发布对B110商铺进行网上拍卖的信息。
开发商讲述商铺背后故事
陈女士将情况反馈给开发商城中城公司。
城中城公司回复称,2011年9月,该公司与陈女士签订的B110商铺《房地产买卖契约》合法有效,相关部门也为陈女士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她依法拥有该商铺的物权,受《物权法》保护。
谈及该商铺的来龙去脉,城中城公司相关负责人蔡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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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李永健时任阳朔县副县长,分管国土和建设规划工作。李永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调拆迁安置等事项上,为时任城中城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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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时任公司副总罗某为此送了一间商铺给李永健。李永健以妻子堂姐丁某的名义进行虚假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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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健取得商铺后,将商铺出租,租客将租金打入李永健妻子名下。商铺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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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司查账发现该商铺已被出售,却没有收款,其他股东便多次向公安和检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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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公司将商铺出售给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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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健想通过打官司追回商铺。打官司途中,李永健被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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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日,桂林市纪委发布消息,李永健因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平乐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正因为如此,才有平乐县法院要拍卖此商铺一事。
拍卖公告上商铺为何变无证
1月10日,平乐县法院回应称,李永健及其亲属就该商铺并未办理任何产权证,该房产相对李永健而言属于无证房产。
因此,拍卖公告财产调查表中标明的该商铺产权情况属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2019年1月10日,对案外人陈女士的执行异议重新审查,撤回对B110号商铺的拍卖。
商铺拍卖纠纷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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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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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