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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二手房 却被通知交违约金了「录用通知 违约金」

来源:   2024-01-29 10:16:51

近日,市民王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他刚买的二手房因为前户主在2017年——2018年供热季时违规用热记录,但前户主并未承担违约责任,给他今年供热造成一定的影响。山东滨州鑫诚热力有限公司友情提醒,不用热用户在供热前要办理书面停报手续,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情况须及时查询往年供热缴费记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今年6月份,市民王先生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市区望海花园小区的一套二手房,购买时水电、物业费都已经交接好,但没有到热力公司办理供热信息变更,给王先生后期供热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到今年10月下旬要交供热费用时,被告知由于2017年——2018年有供热期违规用热记录,需缴纳当年供热费用和违约金,这让王先生感到很纳闷。

原来,在2017年——2018年供热期间,王先生所购买房子在过户前被山东滨州鑫诚热力有限公司稽查队分别在2017年12月15日、12月24日、2018年1月13日三次检查到未缴费违规用热,也并没有缴纳当年供热费用和违约金。

得知该结果后,王先生尝试和前户主取得联系,但是始终未果。在山东滨州鑫诚热力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的提醒下,王先生通过房屋中介联系上了前户主,通过和对方多次沟通协调,前户主同意缴纳当年供热费用和违约金。

最终,王先生才如愿交上了取暖费。

鑫诚热力一名工作人员提醒,对于此类情况,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租赁前后,均需对该房屋的前期供热情况进行查询。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户变更房屋产权信息时,需要携带房产证明、户主身份证到供热单位营业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此外,需办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的用户,在交易前查询该房屋前期的用热信息,有违规用热记录的房屋户需要及时清理记录、清理欠费,以免在供热缴费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正常的供热。

“今年从供热缴费到今天,接到由于二手房、房租租赁等交易产生供热纠纷的事件有近60起。”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屋过户前,一定要到热力公司去查清原房主是否欠供热费用,并办理供热过户、变更手续。

同时,对于此类情况,物业也要提醒用户及时查看住户用热信息,在交接前清理违规用热记录,以免产生纠纷。

除此之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不用热用户没有办理停报手续,认为不缴费就是报停。若供热期间,用热住户家中阀门未关闭,物业断热不及时,造成未缴费违规用热情况。由于责任无法界定,就会出现不必要的供热纠纷。“书面报停在界定违规用热责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供热期间未缴费未断热属于违规用热行为。”

当年不用热用户(包括热计量用户),须在正式供热前以书面形式到小区物业办理停报手续,“市民在停报后一定要将户内阀门关闭。”这名工作人员说,小区物业负责在供热前根据停报明细表进行断热,供热单位稽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供热。

按照热计量计费的小区,根据滨州市物价局文件计费,进行多退少补。

计量计算方式为,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用户,供热前需按照建筑面积足额缴纳热费,供热结束后再按两部制热价核算,超支的用户需要补交相关费用。

山东滨州鑫诚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四环以内、渤海十一路以西区域的集中供热,如果市民家中有供热相关事宜咨询,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0543-5085085、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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