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资质到期后不予自动延续 新资质标准出台后不予直接换新证
来源: 2023-10-29 14:16:2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勘察设计行业2021年统计调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32号)要求,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22〕3号 )。经过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填报、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我厅复核,全省统计工作已结束,年报数据已上报住建部。现将2021年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报完成情况
2021年底,应报年报的勘察设计单位649家,已报626家,未报23家(见附件1)。
二、统计数据情况
202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2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勘察收入10.7亿元,设计收入61.78亿元,工程总承包收入126.34亿元,全过程咨询收入3345万元。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勘察设计单位有15家(见附件2),其中勘察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有23家(见附件3),设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单位有23家(见附件4),实施工程总承包(设计牵头)的单位有23家(见附件5),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牵头)的单位有11家(见附件6)。
三、未报单位处理决定
全省未报年报单位23家(见附件1),资质到期后不予自动延续,新资质标准出台后不予直接换发新证,需要重新申报资质延续,达到住建部资质标准要求后方可延续或换发新证。其中2021年度信用评级不合格、列入资质动态核查名单的未报单位,依据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予以处理。
附件: 1.未上报年报单位
2.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单位
3.勘察收入超过1000万元单位
4.设计收入超过5000万元单位
5.实施工程总承包(设计牵头)单位
6.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牵头)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