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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教师工资「平桥区招才引智2021」

来源:   2023-10-14 14:16:40

为积极参与2019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一中、市五中、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区外国语小学共招聘教师100名。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领导

成立平桥区2019年公开招聘平桥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委分管同志、区委组织部分管同志、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一本学历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正式志愿表中以本科一批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研究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日);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5.学业成绩合格,且能如期毕业。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签订协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组提前与省内外高校学生处联系,将招聘公告在部分院校相应专业或学科院系中公开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人员对报名或学校推荐的学生资格(包括学籍档案)进行审查,并与学生处、辅导员座谈了解,考察学生现实表现。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接受符合条件学生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15日(网上报名邮箱pqqzcyz@126.com)。

报考者将本人的相关证件(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发至该邮箱。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的学生资格(包括学籍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3.签订协议。对符合条件的、愿意到我区就业的学生,与其选择的招聘学校签订意向性协议。

4.面试。对符合条件的、愿意到我区就业的学生分学校、学科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若某一学科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若某一学科面试人员多于拟招聘人数时,根据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放弃的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7.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六、优惠待遇

1.从聘用起5年内提供免费住房(已建成的两室一厅公租房)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

2.5年内,对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区纪委监察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八、政策咨询

本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设立政策咨询电话: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手机:13607604646杨老师)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来源:平桥区人社局

新媒体中心

编辑:周雅萱

责编:翟金刚

终审:尹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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