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的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
来源: 2023-06-05 14:16:19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提示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及财产损失,现对全市在建、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风险提示,以下13个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很大购房风险,提醒广大购房群众不要购买。
1、河北以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绣花园二期”项目;
2、任丘市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科苑二期”项目;
3、任丘市福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亚泰花园”项目(梁召镇);
4、任丘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福康泰老年公寓(恒基家园)”项目;
5、任丘市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源平瑞璟花园”项目;
6、河北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国际城”项目;
7、河间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开元尚品佳苑”项目;
8、任丘市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世外桃苑”项目;
9、任丘市汇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庐湾”项目;
10、任丘市丽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合盛佳苑”项目;
11、任丘市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郡府邸”项目;
12、任丘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2022106号宗地(长安道西侧、张华公园东侧);
13、任丘市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2021162号宗地(大石路北侧、北汉村范围内)。
在此,我局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1、购买商品房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购房前请登陆“任丘市透明售房网”(网址:http://221.195.83.84:81/)查询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销售场所认真查看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所交付的一切款项请通过销售现场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划卡付款,并索要相关单据,不要现金交付,以保证资金安全。
2、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风险,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定款性质的费用。
3、警惕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4、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市场行为,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核定合同条款,出现纠纷要依法维权,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或者变相出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不得通过公众媒体、自媒体发布各类违规房屋信息,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实施顶格处罚。同时对近期通过抖音、快手等媒体以及流动基站发布、散播不具备销售条件房屋信息的,将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购房风险提示
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消费者购买商品房进行风险提示:
风险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风险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
风险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
风险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风险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风险六: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风险七: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风险八: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风险九: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已到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及房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好“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纠纷隐患和金融风险。
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317-3239018
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
来源:任丘融媒、河间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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