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诏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2号通告
来源: 2023-05-16 08:16:19
诏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2号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诏安县属于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根据省委、市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依法防控的要求,正确树立“防病毒、不防人”的理念,全面打通所有村(社区)之间的公共通道,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出行。除疫情防控需要实施封闭管理外,各村(社区)公共道路一律不得设置硬隔离,已设置的路障应于2月20日12:00前撤除。
2.村(社区)管理不得随意限制人员正常进出,严格落实外来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但不得随意加码升级。对14天内没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接触史,且在本区域内有住房或系稳定租户(含新租户)的,各村(社区)在对其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后,未发现异常症状的,应予放行,不得限制进出。对居家医学观察满14天,且无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对象,由属地乡镇、园区、村(社区)按规定即时出具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持有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的,若未出现需再隔离观察的行为及症状的,相关村(社区)不得再次要求其实施医学观察。
3.租赁住宅管理不得影响租户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诏(返诏)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企业)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4.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加快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对疫情严重地区返工返岗人员要继续加强跟踪管理,实施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所在乡镇或园区报告。
5.商超(含便利店、粮油店、蔬菜店等生活必需品门店)、农贸市场、住宿业、餐饮业等在落实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营业。
6.KTV、图书馆、健身馆、游泳馆、电影院、网吧、酒吧、游乐园等非居民生活急需及人员聚集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7.全县公园、广场、景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布的通告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诏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来源:诏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