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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老罗心心念着次时代计算平台 并认为一定会易主

来源:   2023-02-09 14:16:24


​垄断是怎样消失的:微软、IBM 和反垄断


- 大公司;产品主导了市场的公司;主导整个行业的公司,是三种截然不同的公司。市值并不代表了掌控力。


- IBM 统治着大型机,微软主导着 PC(个人电脑) ,当这些东西是科技的中心时,就赋予了 IBM 和微软在整个产业的主导地位。当科技的中心从大型机和 PC 转移后,IBM、微软就失去了主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不再是大公司了。只是我们不再恐惧它们了。


- 对于 IBM 和微软来说,它们在一个时代上的掌控力并没有赋予它们在下一代的掌控力,这和反垄断无关。如果贸易的路径已经转移了,你的城堡建得有多大就无关紧要了。




掌控力不是财富,不是尖端,不是复杂。掌控力是一种让人们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的能力。

—— 罗杰 · 洛瓦特(Roger Lovatt)


当史蒂夫 · 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在 1975 年创造出了初代苹果 I 时,IBM 主导着计算行业。它被称为“蓝色巨人(Big Blue)”,它远远领先于它的竞争对手,以至于人们谈论时会说“ IBM 和七个小矮人”,而它当时刚刚渡过了一起反垄断案件。当然,IBM 的主导地位是建立在大型机的基础上的,大型机在当时是计算行业的中心, 它在 10 年前发布的 IBM System/360 系统就奠定了自己的主导地位。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随着苹果 I 而来的个人电脑洪流将会取代大型机已经成为了非常明显的趋势。所有创新、投资和公司创造力的焦点都转移到了个人电脑上。甚至,PC 还创造出了软件可以成为一个独立产业的观念,而不一定是要和硬件绑定在一起。微软,而不是 IBM,主导了 PC 的生态系统,微软成为了科技产业的中心,它成为了太阳系中新的太阳。


但是有趣的是,大型机并没有消亡。IBM 在 20 世纪 90 年代经历了一次频临死亡的过程,但是大型机仍然被用于相关领域,IBM 仍然保持着一个大型科技公司的形态。事实上,IBM 的大型机安装基数(MIPS)从 2000 年以来已经增长了 10 倍以上。当大型机是科技产业中心的时候,大多数今天在硅谷工作的人还没有出生,但他们现在依旧在这样的大公司里工作。(这不仅仅是 IBM 的情况,英国的销售税系统仍然运作在 DEC 的 VAX 设备上。陈旧的技术其实半衰期很长。)在 IBM 不再是“蓝色巨人”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大型机一直都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微软身上,在苹果 I 代发布 20 年后, 微软发布了 Windows 95,奠定了自己在 PC 行业的主导地位,但是网景在那前一年发布了网景浏览器,网景和互联网终结了微软的主导性,就像 PC 终结了 IBM 的主导地位一样,创新、投资和公司创造力的焦点转移到了其它地方。公司和软件的创建都不再围绕着 Windows 的 API 而是围绕着互联网,尤其是 Web 1.0。尽管微软有过尝试,但它从来没有主导过互联网,就像 IBM 从未主导过 PC ,尽管 IBM 也尝试过。在 20 世纪 70 年代时候,人们在担心 IBM 会试图做什么,在 20 世纪 90 年代时候,人们担心微软会试图做什么,而今天,没人在科技领域会去担心微软,而是在担心 Google 、苹果、Facebook 或亚马逊。微软(甚至是 IBM)可能仍是一个竞争者,但它不再有主导性地位。如果你去和微软的高管探讨此事,他们会说 20 年来科技领域的一切都是 PC 的附属,但现在 PC 只是智能手机的附属。


就像 IBM 一样,当微软失去了在科技领域的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商业模式的消失。事实上恰恰相反,互联网减弱了微软大部分的掌控力,但它也帮微软卖出了很多 PC,这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理由让一个“普通人”去购买一台 PC,在 1995 年时地球上大概有 1 亿台 PC ,其中四分之三都是用在办公室里,但今天有 15 亿台 PC。如果你想上网,你就需要一台电脑,随着苹果公司的衰落,而 Linux 从来没有生产出一款消费类产品,Windows 是唯一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在 IBM 上发生的事情,PC 意味着大型机不再那么重要了,但是它们也扩大了整个计算行业市场,以及 IBM 等公司提供的计算服务市场。


这就提到了我在开头时引用的那句话,什么是“掌控力”?当我们讨论科技行业中的“掌控力”“主导性”和‘垄断’时,我们实际上在说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我们通常将它们混为一谈:


- 在你自己产品所在的市场中拥有掌控力、主导地位或垄断地位。

- 但这是否意味着你控制着整个行业。


在 20 世纪 70 年代,主导大型机意味着主导着科技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主导 PC 操作系统意味着主导着科技行业。不过现在变了。IBM 依旧主导着大型机市场,微软仍然主导着个人电脑市场,但这都不意味着它们对科技行业更广泛的主导地位了。曾经,IBM 和微软可以让人们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但今天不行了,有钱并不意味着有掌控力。


以这个方式来看待这些公司的股价或实际盈利能力很有用。与 1995 年相比,微软现在是一个更庞大的公司了,IBM 也是这样。没有人会看着 IBM 的图表说“看,IBM 主导着科技行业”,但对于微软也是。现在大概有 7 亿台消费级 PC(大部分运行着 Chrome ,而不是 Internet Explorer),但智能手机却有 40 亿台。消费者在计算平台的体验到底是什么?股价告诉我们这些信息了吗?


1995 年 1 月 1 日以来微软和 IBM 的价格表现。猜猜哪个是哪个。


今天,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现在主导着科技行业的公司,Google、Facebook 等等,将轻而易举地、自然而然地把它们的主导地位转移到任何新的周期中。可这在 IBM 和微软这两个前时代的科技霸主上的情况并非如此。但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认为 IBM 和微软的问题是因为反垄断的干预,尤其是对于微软而言。人们倾向于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事实上这是不是真的还真不好说。


微软在科技上主导地位的终结分为两阶段。第一个阶段,就像上面所说,它在开发方面被互联网抢占了重心,但它依然还拥有终端机(Windows 的 PC), 它卖出了大量的电脑给人们用于访问互联网,变成了一个更庞大的公司。第二个阶段,大约十年之后,苹果拿出了更好的终端机,iPhone,Google 也借鉴了这一模式,为其他制造商提供了 Android。微软在开发方面的主导地位被互联网取代,然后终端的主导地位也被智能手机取代了。


如我们所知,围绕微软试图在互联网上想要做的事情,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反垄断案件,以及具体的监管干预。所以,尽管仍然存在争议,但你可以说这与微软未能引领互联网时代有一些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案件在 2001 年就结束了,并且没有任何一个案件涉及到移动设备,但微软还是失去了移动设备领域,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将反垄断作为决定性因素的论点普遍会承认的是,实际判决或矫正措施中没有任何东西对微软在移动领域的努力产生了任何具体影响,但有人还是会认为,某种程度上微软因此变得执行力上大打折扣并缺失了积极的态度。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 2007 年微软在移动领域明显并不是缺乏积极进取的态度。毕竟,微软并没有“缺席”移动设备,它始于 1996 年发布了 Windows CE ,并在 2001 年发布了 PocketPC ,当 iPhone 发布时,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大批的 Windows 智能手机。


iPhone 在关于如何制造智能手机的每一点上都做出了彻底的革新,以至于其他任何竞争者都不得不从头开始。没有任何一家从 20 世纪 90 年代晚期开始智能手机业务的公司,如 Nokia/Symbian,Palm,RIM 和微软成功完成了过渡。除了微软外其它家都不涉及反垄断的问题。但是它们只有基于 2000 年硬件和网络限制的平台,产品文化和设计。相比之下 iPhone 是基于 2010 年硬件和网络应该达到的状态所设计的。和苹果竞争的唯一武器是一个崭新的平台和革新,并且‘抛弃我们原有的平台,建立一个全新的平台’一直是科技领域中的最危险的事情。这些失败并不是因为缺乏积极的态度或执行力,而是因为这真的很难。


事实上,知道应该去做什么本身都是很难的事情。对于微软来说,我们现在知道解决方案应该是创造一个全新的操作系统,与 Windows 应用程序没有交叉兼容性,并使其开源,然后免费发布。但是,我们现在来想像一下,如果你在 2007 年对比尔 · 盖茨(Bill Gates)说这些话,他看你的眼神会像看一个怪物一样。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你想为未来吸取教训的话,即使你真的认为反垄断与微软移动设备业务的损失有关,这也不太可能是预谋好的。判决书并没有说:“这是我们的矫正措施,我们不指望其中任何的措施会有效果(实际上也没有),但我们希望在将来的 6-7 年,微软可以因此士气低落,以至于对一些完全不相关的业务(移动设备业务)反应迟钝。”。也就是说,我不相信会有一位法官说:“我的判决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但是它会在我退休后让你搞砸一些完全不相关的事。”


可能有人会有相反的看法,那就是,仅仅降低一家公司的经济实力或“让他们对上帝感到恐惧”本身就是一个反托拉斯的目标,即使你没有获得任何实质的效果,你仍然改变了整体的环境。但是,目前所发生的不是这样,微软非常积极,资源丰富,但是却彻底失败了,就像在 2007 年主导了移动手机行业的诺基亚一样,现在诺基亚重心不在生产手机上了,因为整个行业竞争的底层逻辑改变了,他们所积累的资源已经没有任何优势了。


科技行业喜欢去讨论一个商业模型的“护城河”—— 产品或市场的某些机制对竞争对手造成了根本性的结构性障碍,以致于仅仅拥有一个更好的产品不足以打破这种局面。但有几种方式可以让“护城河”起不了作用。有时候上峰会命令你填平“护城河”,推倒“城墙”。这是国家干预和反垄断审判来扭转乾坤的方法。但是有时候河流改道,或者港口淤塞,或者有人在山上开辟一条新的通道,亦或者贸易路线变了,你的城堡仍然在那里,仍然坚不可摧,但慢慢地不再重要了。这就是发生在 IBM 和微软身上的事情。竞争对手不会是另一个大型机公司或另一个 PC 操作系统,而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解决了相同的用户根本需求,或者创造出更重要的新需求。互联网的出现没有破坏微软的“护城河”,而是绕过了“护城河”,并使其变得无关紧要。当然,这不仅局限于科技领域,铁路公司和远洋轮船公司也没有进入航空领域。只不过这些公司都统领了一个世纪,IBM 和微软都只统领了20年。


要说明的是,所有这些都并不是要反对科技领域监管本身。如果一家公司正在滥用它的主导地位,那么指出它将在 10 年或 20 年内失去这种主导地位并不是要去反对对其进行干预的理由。正如凯恩斯(Keynes)所说,“从长远来看,我们都会死。”。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那些与市场主导地位关系不大或完全没有关系的问题的监管,比如隐私权(尽管人们有时无法理解这种区别)。当人们宣称这些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朽的,科技领域永远不会再出现新一代变化的时候,是在无视过去所证明的。


另外一方面,哪一种反垄断干预机制是有效的也是值得去探讨的。在之前的比喻中,是否真的有可能填满“护城河”并推倒“城墙”?如果有人认为,对微软采取的反垄断行动基本都是无效的,微软失去主导地位只是巧合,只是它本身商业行为的失败,那意味着将传统的反垄断思维应用于软件平台上存在更普遍的问题。当一家公司明确地将不同的业务联系在一起,并互相促进时,显然在业务动态和反垄断动态之间存在着一种机械的联系,如果你禁止这种联系,或者拆散它们,这种方法就会消失,“护城河”就会被填满。这就是要将 Office 从 Windows 中分离出来的理由,但这并没有实际发生。但也有人认为,Office 本身、 Instagram 或 WhatsApp、 YouTube 贡献者和观众所带来的网络效应,意味着即使你更改所有权,也不会有太大区别,这种分隔不会起实际上的作用。这是我们未来要讨论的另一个话题。


文 | Benedict Evans

图 | IBM 发布于 09.12.2019 的 z15,当前时代最先进的大型机。

来源 | ben-eva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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