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知识问答如何认定为首套住房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17 13:05:49
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知识问答一、如何认定为首套住房?(一)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未婚子女名下无住房记录,且本人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二)干部异地工作交流、军转干...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常见问题有什么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知识问答
一、如何认定为首套住房?
(一)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未婚子女名下无住房记录南京首套房认定,且本人愿意签订首套房保证书南京首套房认定,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二)干部异地工作交流、军转干部异地转业、外来务工人员(南通市行政区域以外)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视为首套住房。
二、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如何规定的?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如何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未婚子女名下有一套成套住房,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四、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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