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基点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02 13:05:43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规发布 房贷利率高了还是低了?HaoChenChong2019/8/26
近日,央行宣布个人房贷利率调整新政。根据新政得知,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房贷利率高了还是低了?
这是大家最关心问题。根据新政,首套房贷款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这也就是说,根据8月20日的LPR报价,首套房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利率不得低于5.45%。
严禁提供“转按揭、加按揭”服务
为何此时调整房贷利率?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上述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公告同时强调,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刚签了合同,还没放款,会受影响吗?
对于已经发放贷款的人来说,不受新政影响。
根据新政,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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