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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国土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图)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17 15:03:56

11月10日,永泰国土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碧桂园集团以8.4亿元竞得宗地樟[2017]拍03号永泰县樟城镇城关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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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樟[2017]拍03号位于 永泰县樟城镇城关村,总面积 70000平方米(约105亩)。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70年。主要规划及要求:1≤建筑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该地块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起始价:392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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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拍卖公告指出: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福州土地拍卖2017,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达不到2人(不含二人)的,出让人将终止公开拍卖活动。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较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3、宗地沿规划道路分别配建5米和20米宽的防护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产权无偿移交给县园林部门。

4、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拆除或迁移,具备宗地上项目施工期间所需的宗地红线外的供水、供电、通路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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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三期(比例各为50%、20%、3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3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福州土地拍卖2017,由我局会同县土发*、樟城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6、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销售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7、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销售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8、该宗地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高边坡治理工程,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高边坡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在高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方可受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才能投入使用并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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