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幼儿园上市!这座城市又有大动作 学前教育立法有望开先河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1-07-30 08:40:4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意见》指出,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对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监管,《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全文在近日公布,《条例》中明确要求保障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同时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规定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学前教育立法有望开先河
近年来,深圳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深圳现有幼儿园1800多所,在园儿童56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6.2%,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王巍在近期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透露:2021年上半年,深圳市学前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全市新增幼儿园44所,新增学位13320个,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有力保障民生。
《条例》在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包括明确公办幼儿园教师应当与公办幼儿园原在编教师实行同岗同酬,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规定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和实验班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法拟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不得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已经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并于今年6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力争在今年底审议表决通过。
封堵逐利模式
2020年9月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第27条明确提出,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收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据不完全统计,上市公司中涉及幼儿园资产的超过20家。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关键词为“幼儿园”的现存企业26.95万家。2015年以来,截至2021年7月28日,共注册相关企业14.61万家,其中2020年的注册量最高,达3.41万家,同比增长34%。2021年截至目前,共注册2.55万家。从注吊销量来看,五年来呈逐年增长趋势,共注吊销幼儿园相关企业5998家,其中2020年1744家,2021年截至目前注吊销1421家相关企业。
自7月21日以来,已经上市的幼儿园红黄蓝大跌24%,博实乐大跌10.77%。另外,威创股份、昂立教育等多只A股行业股普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