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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知识:房屋贷款的申请人死后房贷该谁来还

来源:腾讯   2021-01-06 08:19:36

内容来源: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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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贷款买房后突发疾病去世。67岁的年迈父亲替子还贷五个月后无力继续,遂起诉某房地产公司,请求法院判其退还购房款,并收回房屋。某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代理人表示愿意和房地产公司协商,帮老人将房子卖出。

案例

儿子贷款买房后病亡,年迈父亲无力还贷

李远(化名)的儿子李征(化名)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一处房子,总价约102.5万,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当年9月,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0月,李征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首付款41万余元。

次年1月,李征向银行贷款61万元,于当日打入房地产公司的账户。2月起,李征开始偿还贷款。4月,李征因病去世,并无子女,其父母成为第一继承人。为不违约,李远每月向银行还房贷现在。

由于李远夫妇除了每人每月400元左右的国家补助外再无生活来源,且李远每月要承担上千元的医疗费,二人已无法承担还贷压力。基于此,李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其子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被告收回房屋,退还钱款。

李远表示:“我方无力偿还房屋贷款,因此只能选择退房。”

本案未当庭宣判。

案例分析

根据法律,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果按揭的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有义务还款。

本案中,李征的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就要由二人来偿还贷款。由于李远夫妇除了每人每月400元左右的国家补助外再无生活来源,且李远每月要承担上千元的医疗费,显然无法承担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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