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2023-12-09 14:16:59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规定》)已公布,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2〕1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申办及延续范围
注册地址在兰州市的房地产资质二级及以下开发企业和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资质申办及延续要求
因《规定》已取消房地产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等级,涉及调整的相关资质等级企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二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新规定申请延续。
(二)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也可从即日起至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企业取得二级资质后,原资质证书作废。
(三)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2021年7月1日前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按照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
(四)因受近期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请此类企业于2022年7月1日前,按照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或延续二级资质,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1、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
2、符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1〕38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二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以后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延续)
3、2021年7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其有效期至新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的二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
三、资质申办及延续内容
为更好的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我市二级资质申办及延续实行全程网办,告知承诺。
(一)申报所需要件
1.建立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2.企业人员要求是:建筑、结构、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不少于2人,1名专业统计人员(有相应的证书、聘用合同等文件资料);
3.企业法定人代表、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文件资料;
4.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说明(上传本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安全质量职责、制度、规定以及相关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
5.甘肃省房地产企业资质申报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兰州市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服务】根据公司法人信息注册账号——按部门找到【市住建局】——向下找到【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点击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2.企业进入填报页面,点击【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提取】按钮,获取基本信息与资质证书信息,空缺数据请自行补充完整。
3.根据政务服务申报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登记管理】和【资质申报】信息。
4.市住建局审核相关资料,公示相关信息,按程序报批。
5.审批通过后即可打印电子证书。
四、监督管理
对新申请、延续和重新核定为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企业资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采取与相关部门联动、网上网下结合、深入项目现场一线等方式对企业人员在岗、信用信息、安全质量、工程业绩、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申办过程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轻视项目工程安全质量、忽视群众合理诉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曝光,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成效。
五、相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住建部修改资质管理的相关内容,是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激发房地产企业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适应新形势、落实“房住不炒”要求的具体措施,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紧抓机遇,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要如实填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根据申办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认真详实填写基本信息、企业人员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企业有关变更信息,实时上传有关信息数据。
三是要按时完成。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根据资质申办及延续要求,结合资质证书有效期时限及时在办理平台提交申办及延续资料;对退回补充的,要根据退件要求,进行相应资料准备和内容修改工作。对逾期未申请或退件后未按期整改到位,导致资质证书过期失效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8447574
市住建局房产开发科 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