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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堂案件「非法集资达到多少万元」

来源:   2023-09-22 14:16:0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鲁蒙海)昨日,倍受关注的“金道堂”非法集资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共12名,被控罪名分别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高达13亿余元。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及被告人家属和社会群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去年6月11日起本报曾多次报道“金道堂”骗局。“金道堂”经销部自2011年成立以来,以购买保健品“买一赠二”的消费模式发展会员,以高收益、高回报率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销售款兑付前笔销售款返款的方法非法集资,受害群众逾万人。这是近年来呼市地区发生的首例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案,受害者多为老年人。

去年5月30日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钱某某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去年6月5日晚,呼和浩特警方将钱某某等人抓获归案,并冻结、查扣了部分存款和现金。今年4月9日,呼市检察院决定对“金道堂”案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鲁蒙海摄影

“金道堂”是怎么骗人的?

这是一家看似普通的食品经销部,表面上是合法经营,售卖着有机大米、有机油、按摩椅、肾三宝等粮食和保健品,背后却是以200%的回报诱饵吸收公众存款。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金道堂食品经销部负责人钱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案金额达上亿元,受害群众在万人左右,其中80%以上都是退休老人。同时发现,主要涉案人员正在向外转移吸收的资金。目前,警方已将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犯罪场所全部被查封,涉案部分资金已经冻结。

回报的诱惑200%

2014年6月10日,多名金道堂呼和浩特食品经销部会员聚集在呼市天元商厦西门的入口处,他们怀有一个目的:试图尽快见到一个叫钱某某的人。

然而,钱某某可能再也不会出现在位于天元商厦8楼的金道堂了。6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云天平证实,6月5日晚23时,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呼和浩特公安局专案组带走,其中包括金道堂负责人钱某某。

据了解,参与“金道堂”食品经销的个体以会员制的方式进行食品、保健品经销,每个参与者内部称为“会员”。吴熙(化名)是“会员”中的一员,对于钱某某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抓捕的事实,吴熙坚称:“很意外”。她幻想着,钱某某能给所有会员一个交待和说法。

吴熙说,金道堂有营业执照,其经销活动应该是正规的商业行为。吴熙声称,自己目前已经基本收回前期投入并获得回报,她不愿相信,金道堂的经销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吴熙看来,“金道堂”涉及的经营活动看似手续齐全,“金道堂”甚至还成立了经销部党支部,局外人会被金道堂人为涂装的外表所蒙骗。

另一名参与经销的“会员”刘泰(化名)回忆,2012年年初,金道堂呼和浩特食品经销部就已经开张,租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当时,有媒体揭露其经销的保健品涉嫌假冒伪劣,但后来不了了之。金道堂拥有足以打动人心的华丽外表和看似正规的架构。金道堂号称钱氏圣源生物技术集团旗下国际健康连锁机构,对外声称为上市公司,集团下设香港“金道堂”国际中医药研发中心、哈尔滨“金道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未来拟在国内及全球拓展3000~5000家“金道堂”连锁机构。

就在呼和浩特“金道堂”开始迅速吸纳会员的同时,所谓“钱氏圣源生物技术集团”相继在包头、西安等地开办金道堂。目前,互联网上依然存有呼和浩特“金道堂”监察部、专职一部、二部对西安“金道堂”开业的祝贺赠品照片。在刘泰的印象中,“金道堂”常年在呼和浩特人才网招聘员工,招聘人员分为财务、库管、前台接待三类。

刘泰说,金道堂经销模式并不繁杂,它集中承诺局外人,一旦入会购买了产品,加入其经销行列,就会有高额回报。刘泰解释,其模式是将金道堂所有的“肾三宝”、“鹿心血”等保健品和其他大米、白面、油等生活类食品按份出售,买一赠二,卖的一份自己拿走,赠的部分可以拿走,也可以放在经销部代卖,然后逐月给付回报。

金道堂盈利回报的诱惑点还在于其投入回报期只有短短9个月,短期便可得到丰厚回报的诱惑,吸引了众多的人入会。刘泰说,金道堂会在9个月内按照不同比例返还会员投入资金,最终,每位会员的回报是投入资金的200%,除收回本金外,还可获得一份购销合同的等额资金。

刘泰称,购一份产品需要交纳11960元,并签订购销合同。产品明码标价:1升油500元,1斤大米170多元等,一份11960元的购销合同,按产品价格折算,自选购得相应产品。

刘泰被金道堂的高额回报方式所吸引。2013年4月,刘泰购买的一份11960元保健品,已经到期返还。2014年2月,刘泰又续购了一份保健品,但这一次,刘泰获取暴利的希望破灭了。

没有任何资金投入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法制科科长董静介绍,金道堂食品经销部表面上是合法经营,经营范围是食品,但它不是以卖产品为主。因为吸引老百姓的不是该经销部的产品,而是200%的回报,“该经销部是顾客以会员制的方式入会,并按份出售保健品、粮食,一份产品规定一定的价钱,承诺买一赠二,其中一份产品可以拿回家,另外两份留在公司卖。只要有别人来买你的东西,就在9个月内,按顾客投入购买产品的资金给予返利,前3个月返10%,第4~6个月返20%,第7~8个月返30%,到第9个月返50%。算下来,9个月之后,顾客不但能拿到产品,还能得到200%的回报。”

董静说,他们的作案手法并不新鲜,就是用上一个人的投入来返给下一个人,以高额回报吸引群众参与。而事实上,他们的产品是非常暴利的。就拿大米来说,他们的有机大米一斤卖到90元以上,而这样的返利,总有一天资金链会断裂。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云天平说,金道堂食品经销部的销售行为,属于借用经营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根据《刑法》第176条和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经销部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先期入会的部分会员大都挣了钱,案发前,金道堂表面上依旧在9个月内逐月给会员返利。

事实上,金道堂在坚持用会员的钱给付会员高额回报的同时,终有资金断档撑不住的一天。但会员被眼前逐月返利的高额回报所蒙蔽,贪念让入会者坚信金道堂的存在价值。

云天平介绍,2014年5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金道堂食品经销部以出售保健品、粮食名义吸收公众存款的线索,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认定金道堂钱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同时发现涉案人员正在向外转移资金。

经审讯,钱某某、齐某某、刘某、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经营“金道堂”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所有返利及员工工资全部来源于群众集资款项,主要犯罪嫌疑人齐某某年薪500万的收入也全部来源于集资款项。来源:《中国青年报》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鲁蒙海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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