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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027——“卖身”救女 母女双双坠入烟花巷

来源:   2024-03-04 12:16:39

2004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组织卖淫酿出人命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9名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刑期。令人痛心的是,法庭上的母亲于秀丽丝毫没有羞愧之意,宣判之后的女儿于晓莉也显示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而通过这起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认真地检讨一下“笑贫不笑娼”的观念了?

于秀丽1963年9月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一个偏远的小村庄。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东北农村,于秀丽只上到小学六年级就辍学回家务农。她柔弱的肩膀过早的承担了生活的重压,艰辛的生活让于秀丽比同龄人更懂事成熟。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长大成熟的东北女孩于秀丽却生得容貌俏丽,娇小玲珑,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柔弱妩媚,是远近有名的一枝花,前来提亲的媒人踏破了于家的门槛。不到20岁,于秀丽就嫁了人。于秀丽的丈夫其貌不扬,却是当地的能人。两人结婚后,于秀丽跟着丈夫来到吉林市打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让于秀丽目不暇接,她满怀热地投入到了这个城市的生活中。

1983年4月,20岁的于秀丽生下了女儿于晓莉(化名)。独生女儿是她的掌上明珠,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尽管女儿漂亮伶俐、聪明可爱,但却让一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的丈夫十分不满,便将满腔的愤懑撒在于秀丽和女儿身上,夫妻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女儿于晓莉自小就乖巧聪明,但是却不能讨得父亲的怜爱。而进入城市的于秀丽随着眼界的开阔,她慢慢觉得丈夫无能,没法给她富足的生活。后来,于秀丽和丈夫离了婚。

于秀丽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母亲抹着眼泪对于秀丽说:“你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倔犟的于秀丽昂着头说:“娘,你放心,我能养活自己的孩子。我于秀丽不会让人看扁了的!”其实于秀丽早已计划好要出去打工挣钱,她把女儿留在母亲身边,外出闯天下了。

安顿好家里的事后,于秀丽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南下的火车,来到了四川的攀枝花市。没有文化的于秀丽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好先做一些本地人都不愿做的脏活。每天于秀丽都累得直不起腰来,可是一个月下来,到手的票子却很少,别说养活女儿,连养活自己都要精打细算才行,这不是于秀丽所期望的。

一天,于秀丽急匆匆赶着去打工,一不小心踩到一个衣着光鲜的时髦女郎脚上,女郎立即尖叫了起来,一把拽住于秀丽指着她的鼻子叫着:“乡巴佬,长眼睛了吗?就是把你卖了也不值我这鞋的钱!”于秀丽又羞又急,辩解着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周围看热闹的人也纷纷指责时髦女子太不讲理,帮于秀丽说话,时髦女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一个中年妇女撇了撇嘴说:“不过是只‘鸡’,有什么好拽的!”

于秀丽一听这话更伤心了,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异乡打拼,可是连“鸡”都能欺负自己。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却还解决不了温饱,“鸡”却能轻轻松松的赚得满身鲜亮,心里极不平衡的于秀丽不禁冲着女郎的背影吐了好几口唾沫。回到住处,于秀丽决定也到夜总会去试试自己的运气,因为她要淘金,她要有钱,她要过上好日子。

第二天,于秀丽路过一家夜总会,见门上贴着招聘服务员,直觉告诉她这可能就是“鸡”们工作的地方,但金钱的诱惑让她不禁走了进去。天生丽质的于秀丽当即被录用,换上漂亮的工作服后,于秀丽更是艳压群芳被领班安排到贵宾房工作。刚开始于秀丽只是酒水服务员,面对客人的动手动脚,她尽量周旋着,客人占不到什么便宜,小费自然给得就少,但和以前相比,于秀丽已经很满足了。

虽然于秀丽在夜总会不是坐台小姐,但她有着“冷美人”的称号,回头客却不少,不少人都暗地里较劲,想领先一步摘得这朵带刺的玫瑰。其中就有一个周大款最为执著,不仅经常去捧于秀丽的场,还常常在休息时间约她吃饭逛街。于秀丽对周大款虽说没什么好感,但也不讨厌,所以也不拒绝和他出去玩。

一天晚上,周大款来夜总会玩,几个坐台小姐蜂拥上来,其中一个刚来的妖艳女孩,于秀丽一下子记起这是那个羞辱过她的“鸡”。但那女孩没有认出于秀丽来,只是凭着职业的习惯给周大款抛媚眼。于秀丽当时说不清出于什么心理,一把抱着周大款的胳膊昂首走出了包房。

自从离婚后,于秀丽就没和男人生过关系,寂寞的夜晚让她辗转反侧,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她无法浇熄自己体内的火。而且她在夜总会待的时间久了,观念必然会受到影响,于秀丽已经对这种皮肉买卖见怪不怪了,她也要卖的,只是要找到一个好买主。于秀丽在这个男人面前卖弄着风情,并以这家夜总会开业以来最高的价钱把自己“卖”给了周大款。第二天于秀丽就把这笔钱全部寄给了在东北老家的女儿。

从此,于秀丽开始了自己的皮肉生意。1993年,卖淫攒下一大笔钱的于秀丽承包了攀枝花的一家小型夜总会,由三陪女摇身变为老板。生活上富裕了,于秀丽寄回家的钱更多了。而女儿于晓莉也渐渐因为家庭的富裕骄横起来,不喜欢读书,只喜欢享受。虽然生活在乡村,但在当地农民的眼里,于晓莉过的就像公主一样的生活。小学毕业后,于晓莉说什么也不愿再读书了,跑到攀枝花找到母亲于秀丽,开始当起“千金小姐”来。于秀丽对女儿始终有愧疚之,觉得女儿跟着自己受了不少苦,现在有钱了没道理再亏待女儿,于是于秀丽对女儿百依百顺,唯恐她受一点委屈。

在夜总会里,各色人等都有,于秀丽每天都在认识不同的男人,如一只花蝴蝶在灯红酒绿中穿梭着,诱惑着男人们,也被男人所诱惑。在经常来夜总会消费的男人中,于秀丽发现有一个男人每天都坐在同一个角落里,只点一杯酒,不找小姐,目光锁定在自己身上。

不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有人闹场,这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出手将肇事者制伏,心存感激的于秀丽终于向这个男人走过去。原来这个叫鲁连声的男人是某厂的保卫科科长,身手不凡,长相英武,就是没多少钱。

于秀丽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土大款和洋大款后,对这个不是大款的鲁连声却是印象颇佳,而鲁连声自从被朋友拉进这家夜总会的那一晚上,就被这个风情万种的女老板迷住了。于秀丽和鲁连声一拍即合,成为情人,同时鲁连声还义务负责夜总会的安全问题。

于秀丽虽然对女儿于晓莉十分娇惯,但是她从来没有让女儿到夜总会去过,只是告诉于晓莉说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虽然于秀丽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什么羞耻感,但她觉得女儿还小,有些事不应该知道得太早。也许在别人眼里,于秀丽不是一个好女人,但在女儿眼里,于秀丽却是一个非常好的妈妈。

1997年,攀枝花警方的扫黄打非活动进行得轰轰烈烈,于秀丽害怕查到自己头上来,决定将夜总会转手,然后离开攀枝花回到东北老家。关门盘点的时候,于秀丽才发现这几年虽然也赚了一些钱,但平时大手大脚惯了,所剩无几。

当鲁连声得知于秀丽要离开攀枝花后,马上找到她,千方百计想说服她,但是于秀丽去意已决,便对鲁连声说:“你要是舍不得我,就跟我去东北吧。”于秀丽认定鲁连声不能抛妻弃子和自己去东北,故意说这样的话让他知难而退。

于秀丽低估了鲁连声对她的感情深度,当于秀丽带着女儿坐在火车站的候车室时,她突然现鲁连声提着一个旧旅行包向自己走来。那一刻,早已不相信爱的于秀丽呆了。

于秀丽和鲁连声带着于晓莉在吉林市住了下来,在别人眼里就像是幸福的一家人。在吉林市,鲁连声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秀丽也打算金盆洗手,不想再出去折腾了,于是就和鲁连声开了一个小铺子。但是女儿于晓莉却不愿意整天在家里待着,常常一个人拿了钱跑出去玩。对于晓莉十分溺爱的于秀丽只要女儿开心,别的也不管太多。

终于有一天,17岁的于晓莉回家告诉于秀丽自己想去广州打工。于秀丽见女儿大了,觉得她的生活道路应该由她自己去闯,便对女儿进行了一番江湖教育,然后给了她一万元钱。在车站,于秀丽望着女儿的背影,不禁感慨万分,她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又会有怎样的人生道路。

自从女儿离开家后,于晓莉就鲜有音讯,于秀丽不停打听女儿的下落,而于晓莉只是偶尔打个电话报报平安便无消息,让于秀丽十分挂念。直到2002年冬天,当满面病容的于晓莉站在于秀丽面前的时候,她又惊又喜。

但是于秀丽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当她得知女儿因为流产不当导致严重的后遗症时,于秀丽急忙追问于晓莉孩子的父亲是谁,于晓莉支支吾吾半天,终于拖不过去了才小声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的。”于秀丽差点晕了过去,久经沙场的于秀丽从于晓莉的状况已经猜出了几分。

其实于晓莉这几年一直在广州深圳一带当小姐卖淫,甚至还经常和朋友跑到澳门卖淫。2002年9月,于晓莉陪一个老板去了一趟澳门后,突然现自己怀孕了,当她找到这个老板要个说法时,老板坚决否认是自己的,不但不认账还把她羞辱了一番。于晓莉只好自己找了一个私人小诊所把孩子打掉了,但是手术后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不但不能再冒险卖淫,而且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治病。万般无奈之下,孤苦伶仃的于晓莉只好回到母亲身边。

爱女心切的于秀丽带着于晓莉四处求医,医生告诉于秀丽于晓莉的病很严重,需要慢慢调理。为了治疗于晓莉的病,于秀丽几乎花光了自己这些年的积蓄。虽然于晓莉的身体状况没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病还得继续治。巨额的医药费让于秀丽入不敷出,能借的都借了,万般无奈之下,于秀丽只好重操旧业来到吉林市的一家洗浴中心当小姐,赚钱为女儿治病。对此,鲁连声也只有睁只眼闭只眼,没有任何干涉。

于秀丽曾经当过夜总会的老板,对于当“妈咪”早已是轻车熟路,很快就在吉林市的圈子里有了一定的名气,有不少女孩子都找到于秀丽在她手底干活。于秀丽决定把生意做大,赚更多的钱,彻底治好女儿的病。她把下一个做生意的目的地选在了北京。

2003年5月,于秀丽带着女儿和手下几个“姐妹”,雄心勃勃地到京城淘金,这其中还有一个是于秀丽的表妹。

但到北京后,于秀丽才发现北京的生意并不比吉林好做到哪里去。40岁的她已经年老色衰,而她带的几个卖淫女也都不是上等货色,进不了高档夜总会等赚钱多的地方,只好选择城乡结合部当“站街女”。初来乍到的于秀丽摸不清楚北京的规矩,一时间很难打开局面。后来经人介绍,于秀丽认识了一个叫金哥的鸡头。金哥见到风韵犹存的于秀丽后,顿生怜香惜玉之,不仅把于秀丽及她手下的几个小姐全盘接收,而且还“召幸”了于秀丽几次。当然,在日后的皮肉生意中,他对于秀丽是特别“照顾”的,不但免了于秀丽每月1800元的保护费,还让她当上了管理4个小姐的“鸡头”。

在金哥的带领下,于秀丽才真正做起了在北京的生意。于秀丽管理着自己手下的4个小姐,她们每月向金哥交1800元钱,其中1500元是份儿钱,300元是保护费。金哥则派打手替她们看场子保护她们的安全,每月给打手开工资。其中,打手中的宋来宝和于秀丽手下的小姐何春芳是一对将要结婚的恋人。

金哥手下的这些打手都是亡命之徒,其中最为凶狠的是何春芳的男友宋来宝。2003年6月的一天夜里,宋来宝的一个同伙跑到他住处对他说一个叫“小叶子”的卖淫女出了点事儿,一个嫖客玩完“小叶子”后还虐待了她,让他们一起过去看看。宋来宝立即伙同4人一同打车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一居民区内,在“小叶子”的带领下来到崔某的家中,手持木棍、砍刀对崔某进行殴打,抢走人民币3万元及诺基亚手机、皮带、香烟等物,并将崔某双手反绑在暖气片上。

在城乡结合部的卖淫团伙中,不同的“鸡头”都有各自的地盘,不同团伙之间常常为争夺地盘而大打出手。2003年9月,于秀丽和她的卖淫团伙和一个湖北团伙争夺在清河的卖淫地盘,金哥等人先去找湖北人“谈判”,叫他们把地盘让出来,过几天来人接收。可是几天后那些湖北人并没走,还纠集了一帮人准备动武。9月23日晚上,于秀丽伙同金哥纠集的宋来宝等20多名打手到清河小营,他们各自抄家伙冲进胡同,湖北人闻声而逃,他们却将出来遛弯儿的3名无辜群众殴打致伤,并砸坏了停在附近的面包车。

于秀丽起初带着这些小姐在昌平、朝阳一带流动卖淫。2003年9月,于秀丽他们赶走湖北卖淫团伙后,在清河某小区租了三间临街小平房,有了固定的卖淫场所。于秀丽不但管理这些小姐,自己也亲自上阵卖淫赚钱。有时候于晓莉见于秀丽又当“鸡头”又接客,太辛苦,她提出自己也想接客赚钱,但每次都被于秀丽阻止了。

对于女儿卖淫落下后遗症,于秀丽非常痛心,她曾经哭泣着哀求女儿远离色情场所,然而,于秀丽并没有别的生活来源,她只好重新踏上“堕落”之旅,带着女儿靠卖淫赚钱,而女儿也并没有从母亲的一声声哀求中悔改。想着自己母女的境况,于秀丽经常躲在角落里哭泣。她不知道,这样的苦难和耻辱的生活什么时候是尽头。

如果没有出现人命案,于秀丽和于晓莉这对患难母女的生活,也可能在皮肉生涯中继续浑浑噩噩下去。

2003年10月21日下午,于秀丽和于晓莉在租住的房间里休息,何春芳与其他几个小姐打扮得花枝招展在清河的租房门口站街招揽嫖客。这时候,刚和朋友喝完酒的外地来京打工人员陈某走了过来,何春芳立即上前打招呼,陈某在几个人身边转了一圈后停在了何春芳旁边。

何春芳扭动着腰肢说:“大哥,玩玩吧,保你舒服!”

熟悉“行情”的陈某色迷迷地向何春芳伸出5个指头:“50?”

“行。”两人一拍即合。何春芳点点头便将陈某迎入身后的房间。陈某一进屋就开始对何春芳动手动脚,何春芳见他喝得有点多了,担心他事后不给钱自己会吃亏,便要求陈某先付钱。陈某当然不同意,借着酒劲猛地向何春芳扑了过去。何春芳一边躲闪着,一边大声喊叫着;“来人啊,快来人啊!”

这时何春芳的男友宋来宝和其他4名在屋外当保镖的男子闻声而来,闯进屋后不问青红皂白一把抓住陈某一顿好打,并让他拿20块钱走人。但陈某不想拿钱,并与宋来宝争辩起来。宋来宝一气之下让手下去拿镐头来,陈某一听连忙逃到屋外,宋来宝等3人各拿一把镐头朝陈某的头部、身上一顿乱打,导致陈某重度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打死陈某后宋来宝等人扬长而去,他们以为陈某只是晕了过去。后来得知人死了,这才慌张起来,连忙找到于秀丽想办法。于秀丽知道这件事后也慌了神,众人商量着去外地躲一躲。宋来宝和何春芳逃到了东北,其他的人则跟着于秀丽和于晓莉母女逃往天津、山东、江苏等地。

2003年11月17日,于秀丽等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警方逮捕。2004年10月24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宋来宝无期徒刑;以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判处于秀丽有期徒刑17年;以窝藏罪判处于晓莉有期徒刑3年。

于晓莉在法庭上接受宣判时,当听到自己仅仅被判3年有期徒刑时,一直歪着头的她表现出少有的轻松和欣喜,而站在她前面的母亲听到自己17年刑罚时也一脸漠然。庄严的法律并没有给这对母女带来心灵上真正的震撼。

母女双双堕入烟花,这种令人不可理喻的现象之所以出现,更深层的原因在哪里?对此,本案审判长王坚指出,这是社会上“笑贫不笑娼”的观念在作祟,在封建时代这种观念曾经风行一时,当今由于贫富存在差距,受物质诱惑的刺激,这种观念又沉渣泛起。这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冲击,反映出在部分人群中伦理道德观念的沦丧。因此,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势在必行。载自《解密中国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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