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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内鬼” 赣州一快递小哥竟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现已被刑拘

来源:   2024-02-12 10:17:18

快递小哥里有“内鬼”!警方提醒

自开展“长风4号”行动以来,赣州南康公安全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贯彻落实“四联四打”机制,向“两卡”犯罪全面发起凌厉攻势,以打击整治涉诈“两卡”为重点,以压发案、控两卡、管人员为主要内容,以压实打防管控宣工作主体责任为保障,有针对性地推进打击治理电诈工作。

近日,南康公安精心谋划、主动靠前破获多起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有效维护群众“钱袋子”。

快递小哥出售个人信息?抓

7月28日,某快递公司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热情为民,办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南康区公安局反诈中心,以此感谢办案民警快破案、解民忧。

原来在7月27日下午,南康公安反诈中心接到该快递赣州转运中心报警,称发现其公司员工黄某某拍摄快递单号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后,非法出售给他人,损害了公司利益,并将黄某某扭送至反诈中心,接到报案后,反诈中心与龙岭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黄某某于7月21日、22日,借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600余元,黄某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信诈骗?警方跨省抓捕

今年3月,南水派出所接到小余(化名)报警称,刷抖音时加入了一个群聊,“关注一个用户,可获得5元佣金”“加对方微信好友可获得12元”,根据群内提示一步步操作,通过不明链接下载APP做任务,陆续向对方转账79000余元,民警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进行止付、冻结,通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于7月28日,在广东河源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陈某某将其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涉案3起,涉案资金12万余元,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售的两张银行卡涉案一万余元!

7月26日,横市派出所在核查涉案“两卡”线索时发现黄某名下两张银行卡有涉案嫌疑,办案民警将其传唤到案并展开相关调,经查,黄某于今年4月、5月期间,将其名下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涉案7起,涉案资金17000余元,目前,黄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条】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小编也要提醒,恶意泄露他人信息属于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招致牢狱之灾,小伙伴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树立隐私保护意识,不要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温馨提醒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安全,快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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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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