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实验小学学区房有哪些「菏泽学区房有哪些小区」
来源: 2024-01-30 14:17:29
一、菏泽市实验小学
2017年最新入学范围:
学区范围:和平路以西、五屯路以北、洙水河以南、太原路(长江路以北)和育才路(长江路以南)以东。
菏泽市实验小学
在这个区域内的在推商品房项目有:菏泽中心、中达广场、融邦中山苑、天安万达广场,(已售罄的小区不统计在内)区域内的家属院和老小区也不作统计!
对应中学:菏泽市二十二中学
学区范围均价:7000-7500元/㎡
1、 菏泽中心:7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中华路市政府对面
2、中达广场:7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牡丹区育才路与中山路交叉处
3、融邦中山苑:7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长江路999号房管局对过
4、天安万达广场:75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长江路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菏泽第二实验小学
2017年最新入学范围:
区域1:西至西大堤,东至西安路,南至曹州路,北至华西路。
区域2:西至西安路,东至西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在这个区域内的在推商品房项目有:将军苑、中达宜居荷苑、翰林豪庭(已售罄的小区不统计在内)区域内的家属院和老小区也不作统计!
对应中学:牡丹区实验中学
学区范围均价:5500-6000元/㎡
1、 将军苑:6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西安路与八一街交汇处西行500米路北
2、中达宜居荷苑:55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牡丹区西安路与华安路交汇处西南角
3、翰林豪庭:63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东方红西街109号(原市委党校)
三、牡丹区实验小学
2017年最新入学范围:
区域1:西至西安路,东至广福街(成阳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区域2:西至吴堤口村东南北大街,东至西安路,南至南大堤,北至曹州路
在这个区域内的在推商品房项目有:润泽中心之城、亿联时代奥城(已售罄的小区不统计在内)区域内的家属院和老小区也不作统计!
对应中学:牡丹区二十一中
学区范围均价:6000-7000元/㎡
1、 润泽中心之城:6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西安路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北
2、亿联时代奥城:65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西安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
4、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17年最新入学范围:
学区范围:西至昆明路,东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在这个区域内的在推商品房项目有:嘉利学府、义乌太阳城(已售罄的小区不统计在内)区域内的家属院和老小区也不作统计!
对应中学:牡丹区实验中学
学区范围均价:5000-5500元/㎡
1、 嘉利学府:价格未定/㎡
售楼地址:八一西路与重庆路交汇(牡丹区政府斜对面)
2、义乌太阳城:38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黄河路义乌小商品城对面
4、开发区实验小学
2017年最新入学范围:
学区范围:1.中华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长江路以北,人民路以东。
2.京九铁路以西,长江路以南,和平路以东,五屯路以北;五屯路以南,育才路以东,和平路以西,新石铁路以北及和平人家小区,划归开发区实验小学西校区。
在这个区域内的在推商品房项目有:中达尚城、名门世家、华泰嘉园、中华世纪城、恒祥彩虹城、华侨城(已售罄的小区不统计在内)区域内的家属院和老小区也不作统计!
对应中学:菏泽市实验中学
1、 中达尚城:6000元/㎡
售楼地址:长江路以南、新闻家园以北、华英路以西、和平路以东
2、名门世家:60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长江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南10米
3、华泰嘉园:68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长江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华英嘉园售楼处
4、中华世纪城:58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中山路与桂陵路交汇处
5、恒祥彩虹城:58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菏泽市桂陵路开发区实验小学南200米路西
6、华侨城:6800元/㎡(网络来源,仅供参考)
售楼地址:牡丹区和平南路与武屯路路口西99米奥林花园南门
学区房相关说明
1、新建小区未交付使用或未实际入住的,其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小公寓、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为准。
2、购买二手房者,按学校既定招生办法进行审核。
3、如房产证抵押,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房管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
4、因棚改拆迁家庭住址发生变更的,可凭拆迁评估报告、拆迁安置协议书等能证明原住址情况的证件报名。
5、对家长提供的有关材料,学校将采取派出所查户籍、房产部门查房产信息、入户调查等措施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