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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平凉市“圆满完成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

来源:   2024-01-28 08:16:37

2016年,为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及早安排部署,积极协调对接,督促落实进度,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省上下达平凉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386户,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基本建成任务5193套(户),累计下达公租房(含并轨前廉租房)建设任务25758套。

通过全力实施38个具体项目,全市共开工建设安置楼654套、旧住宅区改(扩、翻)建1098户、货币化安置6634户,完成省上下达开工任务的100%,货币化安置率达79.1%。主体竣工6694套(户),完成投资15.01亿元。基本建成7075套(户),完成省上下达基本建成任务的136.2%;分配入住3721套(户),分配入住率71.7%;完成投资11.36亿元。2008年至今,累积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并轨前廉租房)27032套,竣工验收23606套,完成省上下达任务的104.9%,分配入住22416套,分配入住率达87%。发放租赁补贴1979户4334人,发放金额450.22万元。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土地房屋征收作为棚改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着力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政策培训,由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及城镇化建设实务培训,邀请全国2名知名教授全面解读国家、省上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法征收、平稳征收奠定了法律基础。充分发挥被征收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被征收群众的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工作,动员棚改群众全程参与房屋征收的调查摸底、价值评估、方案制定、签约补偿等工作,提高了征收工作的透明性。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结合房地产去库存,与开发企业签订回购存量商品房协议4297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50%。针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中违章建筑突出的态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仅中心城市拆除违法建筑达3.9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抢修抢建、谋取征收补偿私利的不良势头,有力地配合促进了棚改征收工作。

针对历年结转公租房的建设分配,结合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注意从供应对象、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方面健全完善申请受理渠道,严格执行社区、街道办、建设部门 “三审查三公示”制度,按照由低到高、分类别出租、特殊优先、摇号排序的原则,科学制定分配方案,阳光分配,最大限度做到了公开透明。各县(区)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政府投资收益实现了应收尽收。同时,注意加强对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功能配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9个保障房小区全部配套了水、热、气、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做到了区位较优、配套齐全、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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