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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经济开发区小学划片「十二年义务教育」

来源:   2023-12-06 12:17:14

今天,江山发布了义务教育段招生公告,学区如何?何时报名……一起来看看。

小学

招生计划

公办小学招录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

1.“城区户籍生”。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的适龄对象。“城区户籍”是指:(1)具有县前、民声、城北、周家青、乌木山、市心、西门、东门、南门、安泰、城南、江东、桐岭、文苑、七里等15个社区的户籍;(2)具有孝子、达道、平棋、天余、溪东等5个村的户籍。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取得城区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城郊户籍生”。具有双塔街道郑村村、和贤村、灵泉村、坳里村、迎宾村、陶村村、大夫第村、五家山村、缸甫底村、上耀村、塔东村、金家村、社后村、召石村、杨敦村、路垄村、黄家村、陈村村、赵家村;虎山街道协里村、双龙村、桑淤村及清湖街道蔡家山村户籍的适龄对象。

3.“房产新政生”。符合《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江政发〔2015〕64号)规定应由城区公办小学安置的适龄对象。

4.“政策保障生”。符合国家、省、市等政策保障的对象。具体为烈士子女、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招商引资、创业绿卡、人才引进等江山市委、市政府规定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包括行业、部门)表彰的“最美人物”的子女、捐资助教突出贡献者和省、衢州市绿叶奖获得者的子孙(女)、援鄂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范围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按照“入学相对就近、学区相对稳定、交通相对便利、班额相对均衡”的原则初步划定城区小学招生区域。2021年各小学城区招生区域具体情况为:

若报名后,各小学出现生源较大幅度不均衡的情况,则由教育局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继续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适龄对象监护人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外系统关闭,不接受网上报名。

2.适龄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明不全、“房产新政生”、超龄儿童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对象,及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6月5日到城南小学现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政策保障生”由法定监护人到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送交教育局。

(四)录取办法

1.信息审核。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有异议的,审核人员将在7月初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适龄对象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补充和现场核验。

2.结果反馈。城区公办小学于7月10日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报名系统将审核结果发送到报名手机上,监护人也可凭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3.录取顺序。城区公办小学按“学区房户一致生——学区房户统筹生——有户无房生——户籍挂靠生——房产新政生”顺序录取。同一类适龄对象超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取得城区户籍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单个学校同一类适龄对象超学校招生计划的,在2021年4月21日(含)之前已购房、迁户的,按照“住户一致”原则并根据取得城区户籍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在2021年4月21日后购房、迁户的,按照“住户一致”原则并根据适龄儿童入学的学区房产购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政策保障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超龄儿童已办缓学证明的,凭缓学证明材料由相应学校接收;未办缓学证明的,统筹安排。

“学区房户一致生”指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户、同住,即适龄儿童的户籍、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完全一致均在学区内。

“学区房户统筹生”指适龄儿童的户籍、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学区内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不完全一致。

民办小学招录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含意向就读民办小学的“政策保障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适龄对象监护人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不分先后,规定时间外报名、预报名均无效。入学对象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6月5日前往意向学校进行现场网上报名。

2.志愿选择。适龄儿童可填报1—2个民办小学志愿,并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多胞胎适龄儿童,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共用一个号或者各取一号(只能选择一种取号方式),然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信息审核。7月5日前,各校完成信息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报名手机上,监护人可凭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结果。若未收到短信的,监护人在7月5日下午3:00前自行与教育局确认。

(三)录取办法

1.民办小学先录取“政策保障生”、民办小学举办者(含投资企业高管)的子女、本校教职工(聘期为五年以上教师和无固定期限职工)的子女及协议生。其录取名额从学校招生计划中核减(以下简称“核减计划数”)。

2.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核减计划数的,按“志愿优先、电脑派位”原则进行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减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第一志愿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参照上述方法录取。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续各志愿学校的录取。

3.6月25日前,民办小学完成“政策保障生”、协议生等录取。7月5—9日,民办小学审核通过名单公示。7月15日下午2:30,对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的学校组织电脑派位。因疫情防控要求,电脑随机派位将在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监督下进行,派位过程全程录像,派位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并在“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7月16—18日,民办学校家长完成缴费确认。

4.7月19日—23日,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在江山市域内开展补招,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在衢州市域内补招。未被民办小学录取且不愿参与补招的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网上补报名,时间:7月19—23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5.7月24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公办小学招生对象网上补报名;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住宅房产证明不全或其他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7月24日到江山市教育局一楼现场报名;其录取办法按照城区公办小学录取且排位不受影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农村小学招生对象按照农村小学招录办法报名录取。被民办小学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小学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原则上不予支持,确有家庭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的,经录取学校同意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出现学生家长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安排递补录取。

农村小学招录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具有相应乡(镇)、村户籍的适龄对象。各校应根据区域内适龄对象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督学中心审核后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逾期未报的由家长自行到校报名。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于6月5日到对应学校现场报名。各校原则上在7月中旬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及结果反馈。

残疾儿童招录办法

各校要与驻地乡镇(街道)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一人一案”入学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主动接纳区域内轻度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实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转入市培智学校就读(听力残疾儿童可建议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儿童可建议到省盲人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建立送教服务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今年招生报名系统单设培智学校报名端口,符合条件的中重度智力残疾、送教上门等类型对象先通过系统报名培智学校,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培智学校接纳入学,符合送教上门的由各乡镇(街道)相应学校建立学籍,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通过各学校端口报名。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录办法

鉴于近年来江山市城区公办小学入学对象均超招生计划,城区公办小学已无空间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今年数据测算估计空间仍是较小,具体需待8月初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对外发布招录办法。建议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选择报读民办小学,或是到城郊小学报名就读。各乡镇小学要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报名、录取办法,并主动加强与学区内相关企业对接宣传,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不设置任何障碍,积极创设江山市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

报名要求

(一)适龄对象监护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学校招生简章及相关说明并确认,所填写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并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录取资格。

(二)现场报名时,带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房产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或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须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初中

招生计划

各农村初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城区公办初中招录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生”。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城区户籍”是指:①具有县前、民声、城北、周家青、乌木山、市心、西门、东门、南门、安泰、城南、江东、桐岭、文苑、七里等15个社区的户籍;②具有天余、孝子、达道、平棋、溪东等5个村的户籍。在规定时间以后取得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2. “城郊户籍生”。除上述城区户籍外,具有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其他村户籍,以及大陈乡、碗窑乡的小学毕业生。

3. “房产新政生”。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江政发〔2015〕64号)规定应由城区公办初中安置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小学毕业生统称为“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4. “政策保障生”。符合国家、省、市等政策保障的对象。具体为烈士子女、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招商引资、创业绿卡、人才引进等江山市委、市政府规定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子女、江山市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包括行业、部门)表彰的“最美人物”的子女、捐资助教突出贡献者和省、衢州市绿叶奖获得者的子孙(女)、援鄂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范围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若报名后,城区公办初中出现义务教育对象较大幅度不均衡的情况,则由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对象监护人意愿,以“相对就近”原则将相关对象调剂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办法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继续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适龄对象监护人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外系统关闭,不接受网上报名。

2.“房产新政生”和具有城区户籍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明不全的,以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对象,于6月5日到江山二中现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政策保障生”由法定监护人到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送交教育局。

(四)录取办法

1.信息审核。教育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有异议的,审核人员将在7月初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适龄对象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补充和现场核验。

2.结果反馈。城区公办初中于7月10日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报名系统将审核结果发送到报名手机上,监护人也可凭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3.录取原则。城区公办初中依据“以校划拨、兼顾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政策保障生”、“房产新政生”,以及城南小学、解放路小学及其他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具有城区户籍的“户籍挂靠生”、“有户无房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公办初中招录办法

(一)招生对象

意向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含意向就读的“政策保障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报名不分先后,规定时间外报名、预报名均无效。入学对象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6月5日前往意向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网上报名。

2.志愿选择。报名时最多可填报三所民办初中志愿,但必须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多胞胎适龄对象,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共用一个号或者各取一号(只能选择一 种取号方式),然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信息审核。7月5日前,各校完成信息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报名手机上,监护人可凭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结果。若未收到短信的,监护人在7月5日下午3:00前自行与教育局确认。

(三)录取办法

1.民办初中先录取“政策保障生”、学校举办者(含投资企业高管)子女、本校教职工(聘期为五年以上教师和无固定期限职工)子女及协议生。其录取名额从学校招生计划中核减(以下简称“核减计划数”)。

2.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核减计划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减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减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第一志愿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参照上述方法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学校所有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续各志愿学校的录取。

根据学校申报意见,结合江山实际,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按江山城区小学毕业生与非江山城区小学毕业生分类电脑派位,录取的核减计划数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报名比例确定,分类派位。

3.6月25日前,民办初中完成“政策保障生”、协议生等录取。7月5-9日,民办初中审核通过名单公示。7月15日下午2:30,对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的学校组织派位。

因疫情防控要求,电脑随机派位将在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监督下进行,派位过程全程录像,派位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并在“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7月16-18日,民办初中学校家长完成缴费确认。

4. 7月19日-23日,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江山市域内开展补招,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在衢州市域内补招。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不愿参与补招的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网上补报名,时间:7月19-23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5 .7月24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须在网上进行第二次报名。

“房产新政生”和具有城区户籍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明不全的,以及其他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对象,于7月24日到江山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其录取办法按照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录取且排位不受影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农村初中招生对象按照农村初中招录办法报名录取。被民办初中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初中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原则上不予支持,确有家庭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的,经录取学校同意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出现学生家长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安排递补录取。

农村初中招录办法

(一)农村初中学校原则上招收所辖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各校应根据区域内适龄对象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农村初中招生对象均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日上午8:00至6月6日下午5:00,逾期未报的由家长自行到校报名。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于6月5日到对应学校现场网上报名。各校原则上在7月中旬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及结果反馈。

残疾儿童招录办法

各校要与驻地乡镇(街道)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一人一案”入学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主动接纳区域内轻度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实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转入市培智学校就读(听力残疾儿童可建议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儿童可建议到省盲人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建立送教服务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今年招生报名系统单设培智学校报名端口,符合条件的中重度智力残疾、送教上门等类型对象先通过系统报名培智学校,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培智学校接纳入学,符合送教上门的由各乡镇(街道)相应学校建立学籍,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通过各学校端口报名。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录办法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选择报读民办初中。鉴于今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人数已超招生计划,城区公办初中是否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待城区初中招生对象报名结束后再确定,预计7月底对外发布。各乡镇初中要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报名、录取办法,并主动加强与学区内相关企业对接宣传,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不设置任何障碍,积极创设江山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

报名要求

(一)适龄对象监护人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相关说明,所填写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并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录取资格。

(二)现场报名时,带户口簿、学籍信息表、房产证明材料(房产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或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须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来源:江山市教育局

编辑:王旭娇

审核: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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