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来源: 2023-11-22 18:16:06
一、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俗话说:水火无情。施工现场的一颗焊渣,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这些容易被忽视的东西,都有可能带来很大的消防隐患,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消防安全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大家的共同关心、理解、支持与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消防工作重在预防,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专(兼)职消防员队伍,有效遏制施工火灾事故的上升势头。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
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出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的不断涌现,给消防工作也带来了新的课题、难题,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忽视了消防安全,历年来的火灾新闻报道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发生火灾事故,会有经济损失,也可能会有人员伤亡,同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警惕。
二、案例分析
1、黄草坡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工程六号洞项目部12间三层活动板房着火
事故经过: 2012年10月10日5时许,位于周至县辖区秦岭腹地,距离县城约60公里处的中铁十八局引水工程(陕西“引汉济渭”工程)施工工地,一栋民工住宿的活动板房起火然烧,并且迅速坍塌。西安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5时41分接警后,迅速派出周至县消防中队5辆消防车、2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灭火救援,8时许大火被彻底扑灭。该事故最终共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3.86万元。起火的建筑是一栋三层彩钢板结构活动板房,属于临时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用于施工人员住宿,有173张床位。经核查,这个建筑无论是从每层的建筑面积、材料防火性能、安全疏散通道,还是灭火器材配置、临时消防设施等方面,都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事故成因分析:a、施工现场主要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b、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和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c、临时用房建筑防火不符合要求。d、未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材。e、未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f、安全用电不符合要求。g、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h、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i、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落实。j、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k、人员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差。l、建筑材料产生的烟气危害大。m、事故发生地点偏僻,报警不及时。
经组织专家调查认定,事故原因是不排除烘衣房碘钨灯烤燃衣物引发此次事故。
直接原因:不排除烘衣房碘钨灯烤燃衣物引发此次事故。间接原因:①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对民工宿舍耐火等级不符合规定、室外消防给水未设置、灭火器材配备不足、防火间距不够等问题置若罔闻,加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私接乱接电线烘烤衣物现象严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②隧道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③大安监理公司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④引水办对施工单位搭建生活区民工宿舍板房平面图未进行审核等问题,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事故性质:“10.10”火灾事故是由于项目经理部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民工私接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导致的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处理:董某某(分包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陈某某犯(库管员)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私自给烘衣房接电)
成某某(项目副经理)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徐某某(项目经理)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宋某某(项目总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2、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
事故信息: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教师公寓大楼发生大火,该事故已导致58人遇难,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原因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 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手下郝某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而沈建丰手下的焊工正是无证焊工。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焊接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楼下不远处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上,聚氨酯硬泡迅速燃烧,引燃楼体表面可燃物大火迅速蔓延至整栋大楼。
(2)工程中所采用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
2.间接原因
(1)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2)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
(3)事故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毛竹片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利害关系。
(5)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以上四种情况“多次分包多家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选用材料、建设主体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出现。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事故处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主任高伟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原副主任姚亚明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原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原综合管理科经办人张权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上海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负责人冯伟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原副经理马义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原项目经理沈大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安全员陶忱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原副总经理瞿幼棣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原副总经理周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安全设备科科员曹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原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范玮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张永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监理卫平儒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杨为民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张利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姜建东犯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支上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沈建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劳伟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沈建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马东启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吴国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王永亮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上海市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分管区建交委的副区长徐孙庆被撤职。
静安区受到处分的官员还包括: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
上海建交委系统受到处分的人包括:建交委主任黄融行政记大过;建交委副主任蒋曙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稽查办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记大过。
3、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 1 号楼“ 12 · 1 ”重大火灾事故
2020年11月21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一在建工程工地板房发生火灾
2020年11月14日,河北承德市一在建工程发生火灾
11月20日,江苏南通一在建楼盘突发大火
11月3日,广西贺州一在建楼盘突发大火 黑烟如巨龙冲天而起
11月5日,广东梅州一楼盘工地突发大火
11月5日,哈尔滨市一在建工地二层彩钢板结构的工人休息室发生火情
11月4日,南京一工地突发火灾!
2021年1月5日下午,西安市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接指挥中心调度称:辖区东小寨村幸福林带,工地着火,接到出动命令后,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车13人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到场后经现场勘查和询问得知:幸福林带工地电线起火引燃下方木料堆垛,联系工地负责人立即断电,随即指挥员命令从城市主战车出两支水枪对现场上下夹击进行扑救。
经过25分钟的扑救,现场火势基本控制,灭火组翻开木料堆垛检查并扑灭阴燃火源,15时06分现场明火已全部扑灭,对残余火进行清理,15时26分现场处理完毕。
2020年10月31日18时43分,榆林市神木市火车站附近一工地木板着火,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神木市黄庄路消防救援站出动3车13人前往处置。
消防人员到场后,发现现场是神华小区第三期工程建筑工地的材料板着火,火势处于蔓延阶段,情况万分紧急。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问题:
1、缺乏完善的、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层的观点是:把工程承包出后,就可以把安全工作和安全问题转到第三方。而监理单位通常只注重建筑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安全并不重视。施工单位为了把工期缩短,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只注重于施工进程,消防安全工作只不过是浮于表面,一些建筑单位对建筑工程层层分包,然而,却没有彻底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而且一些分包单位甚至根本都没有施工资质。很多施工单位会在施工现场建设施工人员的宿舍和办公地点,“三合一”火灾隐患非常严重。很多施工单位未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未定期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甚至有一些施工人员不知道火警的电话号码,发生火灾的时候不能够及时报警并组织相关人员灭火。
2、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建设建筑工程项目的时候,通常会招募很多临时施工人员,而在这些人之中,大部分人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通常只注重工程进度,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允许没有取得专业证书的焊工、电工上岗,在用火、用电的过程之中,未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发生了火灾,很多临时招募的施工人员不懂得基本的灭火知识与防火知识,自救能力也较为缺乏。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
3、 施工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很多建筑单位和建筑企业太过于注重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很多施工现场都没有配备消防设施,有的施工现场虽然配备了消防设施,然而,灭火器材都已经过期,失去效果,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很多建筑工地也没有把临时水源落实到位,通常都是临时使用周边的市政消防栓。同时,很多市政消防栓距离建筑工地有几百米之远,如果建筑工地发生了火灾,根本无法及时把火扑灭。除此之外,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情况也比较常见。
4、施工人员不按照规范用电。通常情况下,施工现场都会使用到气割、电焊等设备。由于很多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因此给建筑工程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当进行焊割作业的时候,高温金属火星四处飞溅,非常容易引发火灾。在焊割作业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热传导也很容易引发火灾。施工人员在焊割以前没有认真、及时地清理和检查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非常容易引发火灾;第二,随意增加用电设备,不依据用电设备的功率大小选取相对应的电线规格。由此会导致电线超过负荷而引发火灾;第三,未按照电气安装规范随意乱接乱拉电线,不按照规范用电,由此很容易导致电线短路而引发火灾。第四,工人宿舍使用电炉子、千瓦棒等大功率用电器,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5、施工现场堆积很多可燃、易燃物品。当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会经常使用到木材、油漆、塑料等施工材料,这些材料都比较易燃,由此给施工现场埋下了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够科学的有效管理与保存这些施工材料,则非常有可能由于操作不规范或者其余的某些因素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
6、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项目部未对进场工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进行消防演练,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四、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重点
1、构建完善的消防管理体系、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均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将消防安全职责进行分解,将职责分解到个人,定期进行责任考核。细化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让制度管人。在工人进场后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宣贯。
2、合理布置现场,规划消防设施。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2.1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等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2.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2.3宿舍、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然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留存相关的资料: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然烧性能等级报告等,以备查验。
2.4合理规划消防灭火器材、设施、临时消防车道,并绘制临时消防器材、设施平面布置图。根据施工进度的进展,及时对平面布局进行调整。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不宜大于40米。
2.5提前规划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²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径不应小于DN100。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
2.6高度超过100米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
2.7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2.8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差距不应超过3层。
2.9发电机房、配电房、水泵房、疏散通道等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3、日常管理
3.1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3.2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3.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火灾易发重点区域应每天进行检查,其他区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4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灭火器材,每个动火作业点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3.5注意火灾易发季节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冬季工人宿舍的用电安全问题,电褥子、电炉子的使用,在作业面生活
取暖等,施工现场严禁抽烟(很难禁止)。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冬季是工人生火取暖的高发季节。
3.6防水施工阶段的煤气罐要重点管理,主体施工时电渣压力焊及各班组使用的电焊机要重点管理,尤其是电渣压力焊很
容易出问题。
3.7用电安全:施工现场主要是私拉乱接,私自改装,电线电缆破损严重、接头多等问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
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3.8用气安全: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
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3.9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