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方大上上城擅自提高地下停车费 律师:行为违法
来源: 2023-11-17 14:16:4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 实习生 田琦)“我们小区一个地下停车位的使用费本来是每个月150元,现在小区物业在没有和业主商量的情况下,擅自提价到每月250元,与购房合同上的规定不符。”近日,家住南昌高新区方大上上城楼盘的业主章女士向记者投诉。
反映
物业擅自提价与购房合同不符
记者5日来到南昌方大上上城小区,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原来物业没有履行管理的职能,所以业主在地下停车也就没有收费,但从今年5月11日开始,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要开始收费了,每个月要求交250元,这样擅自提价,既没有与我们业主事先商量,又与当时我们购房合同上标注的每月150元的地下车位使用费不符。”
购房合同里的具体规定
回应
小区物业经理:250元是由租赁费和服务费构成
一位负责车位管理的陈经理向记者表示:“现在收取250元是由200元的地下车位租赁费和50元的服务费构成,而且是通过了物价局备案的。”当记者提出要看物价局批的原件时,陈经理称原件在一位办公室人员那里,只给记者看了一张复印件,但拒绝记者对复印件进行拍照。
说法
南昌市物价局:以合同为准
随后记者采访了南昌市物价局收费二处工作人员,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规定物业收费,有合同要以合同为准,即使是要调价,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要开业主代表大会,并不是由物业擅自决定的。”
对于小区物业经理回应在物价局备案的情况,南昌市物价局收费二处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车位费备案是备案了,备案的车位费是南昌市政府定的标准200元,这是个指导价,但是既然有合同,就要按合同来执行,如果小区物业向业主多收费,小区业主可以投诉维权”。
一位业主交的地下停车费的合同和收据
律师: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面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景,他说:“很明显,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按照正常的程序,确实是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通过业主委员会,私下提价的话,第一个业主要向房管部门申请撤销物业公司的决定,第二个,如果物价局批准了这个物价,那么我们业主要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物价局的批复。”
对于此事,记者还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