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危房改造「河北共有多少个贫困县」
来源: 2023-10-03 18:16:42
近日,省住建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明确,2018年底前,我省计划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的7657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标准为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维修加固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
改造后的农房要基本功能齐全、无渗水
《方案》提出,重点支持康保、沽源、尚义、张北、丰宁、围场、阳原、阜平、涞源、隆化等10个深度贫困县,并优先支持206个深度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到2018年年底前,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内的76570户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832户。《方案》明确,改造后的农房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改造后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为特困户“兜底”
《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改造方式,补助标准为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维修加固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方案》还要求,有关市、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投入。
各深度贫困县统筹各级补助资金,根据四类群体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的具体补助标准。
各深度贫困县可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统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并把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纳入县投融资平台金融支持范围。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危房改造完成须经县住建部门牵头验收
《方案》指出,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严控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控制在人均建筑面积13~18平方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方案》提出,县级住建部门要落实技术人员包村包户制度,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和进行施工建设;应当组织技术人员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
改造完成后,县级住建部门会同当地财政、扶贫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六公开”
《方案》要求,要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同步录入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有关部门要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严肃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六公开”: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县级住建部门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