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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城南片区「南安市政府规划新地址」

来源:   2023-10-02 18:16:4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教育中心人才房与新市医院配套宾馆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我市组织编制了《南安市教育中心人才房与新市医院配套宾馆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有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南安市教育中心人才房与新市医院配套宾馆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为25.6229公顷,项目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

二、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8日。

三、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5-86391071

邮 箱:nagtydk@163.com

地 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自然资源局

邮 编:362300

附件:南安市教育中心人才房与新市医院配套宾馆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落实配套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成片开发用地需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方可实施征地。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底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保障地方政府合理的用地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柳城组团地处泉州南安市城东范围,依托现有学校教育资源以及日益完善的交通路网体系,旨在打造与周边会展中心、市民中心相呼应的教育中心。南安市科教中心作为南安城市东进的桥头堡,是连接泉州和南安的城市重要门户地区,应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人才资源优势,通过注入现代居住、商业配套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引进,资源共享,引领教育中心形成核心聚力。南安市教育中心人才房与新市医院配套宾馆项目位于南安市城东区柳城组团中部位置,规划定位为商业公共中心,通过沿街规划商住用地,依托便捷基础设施配套,融合商业办公、居住生活与公共服务等功能,吸引人才入驻,实现周边居民再就业,打造成为科教中心重要的公共交流活动区,助推片区的发展建设。

因此为适应南安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下的城市用地需求,保障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等上位和相关规划,并充分衔接编制中的南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土地征迁收储出让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科学划定成片开发用地范围,确定用地面积和公益性用地比例,编制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土地征收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基本情况

(一) 区域概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位于南安市城东区范围内,从南安市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看,地块处于柳城组团的中部核心位置,位于南安中心城区“四大城市中心、一条发展主轴、八个城市组团”中的“城市公共中心”和“西溪发展轴”轴线上,区位优势显著。地块距离泉州市区约30公里,北有泉三高速公路,东南侧有泉州环城高速经过,南有省道308复线横向穿过,对外交通便利。该区域建设形成面向南安市域,辐射周边地区,提供以金融、研发、教育、会展等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的新中心。

(二) 方案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北至南安一中新校区,南至双霞小区,西至西溪外东侧,东至学园中路南侧,方案用地总面积 25.6229 公顷。

(三) 用地条件

1、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霞东村、霞西村,共1个街道3个村。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范围总面积 25.6229 公顷。其中:农用地 15.8724 公顷(其中:耕地 5.3967 公顷),建设用地8.1992 公顷,未利用地 1.5513 公顷(附表 1)。方案占用耕地5.3967公顷(水田2.4390公顷,旱地2.9577公顷),所占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南安市统筹安排;占用林地 7.5410 公顷,所占林地不涉及生态公益林。

2、批地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内学府路、环园西路、学园中路以及范围中部的城镇住宅用地为已批用地。其中,环园西路、学园中路以及范围中部的城镇住宅用地为现状已建,学府路正在实施中。

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 25.6229 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 4.2257 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21.3972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 2022 年-2024 年内实施完毕:

2022 年实施面积 4.6188 公顷、完成比例 21.59%,主要开展范围内西侧商业用地、防护绿地以及规划路网的建设;

2023 年实施面积 8.8335 公顷、完成比例 41.28%,主要开展范围内东侧商住混合用地、防护绿地以及规划路网的建设;

2024 年实施面积 7.9449 公顷、完成比例 37.13%,主要开展范围内西侧以及东侧商住混合用地以及防护绿地的建设。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商妹儿 审核:黄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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