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 2023-08-23 08:16:39
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取缔“黑中介”,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永春监管组、县委网信办将联合行动。以上部门将随时接待、受理举报人来访、来电、来信提供线索,并对举报人依法保护,严格保密。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整治内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没有备案证明;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七)房地产经纪机构变“居间”为“代理”,交易过程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D级危房、违法建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县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永春住建局
编辑:刘碧珍
审核:郑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