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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青州小学考题时间」

来源:   2023-07-16 14:15:55

对于今年孩子升学的家长来说

今年青州市的招生政策那是相当重要的

前几天我们发了

青州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报名流程!

我们一直苦苦等待

具体的招生人数

终于来了....

附件1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 校

班 数

班 额

人 数

海岱初中

10

50

500

宏德学校初中部

6

50

300

一中实验校

12

50

600

旗城学校初中部

12

50

600

北关初中

8

45

360

实验初中

5

48

240

西书院初中

10

50

500

工农初中

2

40

80

试验区学校初中部

3

50

150

东关回中

8

50

400

职工初中

5

50

250

双语学校

6

40

240

海岱小学

6

40

240

宏德学校小学部

4

40

160

西苑小学

8

45

360

实验小学

5

45

225

师范附小

8

45

360

旗城小学

10

45

450

团结小学

5

45

225

工农小学

2

45

90

夏庄小学

6

45

270

车站小学

3

45

135

试验区学校小学部

3

45

135

云门回小

6

45

270

职工小学

6

45

270

青龙回小

5

45

225

孟家小学

1

45

45

大体算了一下

今年青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计划招生共7680人

这样家长心里就有数了

不要着急

咱们再来看具体的信息和事项

小编把重点标出来

青州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今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要求,本着“依法招生、划片就近、严控班额、统筹安排”的原则,现就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严禁任何学校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初中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继续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执行“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附件2),农村学校招生范围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教管办划分。

民办学校:一中实验学校、宏德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海岱学校初中部由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剩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云门书院双语学校面向王府街道和云门山街道、海岱学校小学部面向云门山街道、宏德学校小学部面向益都街道,招收父母在城区有有效房产的小学一年级新生。

三、招生流程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由学校或家长通过“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登录www.qzedu.com,点击外网或内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今年所有报名新生必须先报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报名成功后可选报民办学校,不能单独报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

6月30日前,各小学为本校毕业生完成报名工作。学校负责统计毕业生最新住址、户籍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为学生注册和采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信息自动匹配报名点学校,报名成功后打印信息采集表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家长接到报名点学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携采集表和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小学只负责采集信息,不负责审核。

7月18日9:00—19日18:00,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外来新生的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自主网上报名。小学新生报名需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房产、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初中新生报名另外还需要小学学籍信息。对于网上报名存在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就近学校,由学校帮助完成报名。

学生或家长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在整个报名、审核期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包括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假材料和故意在报名系统注册与实际材料不符的假信息,立即取消报名资格,由教育局或教管办统筹安排入学。

2.公办学校初审。

7月20日—21日,由报名点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匹配到报名点学校但实际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查实后报教育局或教管办进行调剂;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学校采集上传户口簿、学籍卡、房产证、居住证、租房合同和务工合同等关键信息的图片资料,同时根据《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附件4)确定录取批次,按一、二、三类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并公示,对于超出招生计划的也要审核、排序,但暂不向外调剂。

3.民办学校报名。

7月22 日,在公办学校报名成功的学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选报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海岱学校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放弃在本校直升的权利,选择改报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成功后可再报其它民办学校。严禁民办学校提前报名、常年报名,严禁雇佣中介招生,严禁代替家长报名,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报名。

4.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7月23日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小学7月23日现场审核,7月24日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附件1)时,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完成后,教育局统一印发加盖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民办初中24日组织新生报到,民办小学25日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空余学位不再组织补录。各学校最终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选报民办学校审核不通过和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报名系统自动返回已报名的公办学校;被录取但未报到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须经录取民办学校同意后返回已报名公办学校。

5.公办学校复审。

7月26日—28日对公办学校新生材料进行复审,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学校的复审,各教管办负责辖区农村学校的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由教育局或教管办按排名顺序将超计划学生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复审不合格的学生由教育局或教管办分别调整到其它学校。

6.公办学校入学。

全市调剂完成后,7月30日前由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并组织入学。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8月27日由教育局和教管办分别组织集中补录,教育局负责城区学校,教管办负责辖区的农村学校,期间不单独补录。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补录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按相对就近原则补录到有空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全部录取完成后,教育局将依据学校在招生系统的报名信息直接为学生建立新学段的学籍,私自招收、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有接收能力的学校要全力做好接收、入学工作,同时要严格审核,严禁以随迁子女之名提报虚假材料到公办学校入学,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到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父母务工单位或经商营业场所现场查看。随迁子女入学,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帮扶。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学困而不能及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3.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提高招收能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招生培养能力;各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每一名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同时,要积极配合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做好面向全市的招生工作。

4.其他人员子女入学。现役军人、烈士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青州市荣誉市民、青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

2.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与宣传教育政策和办学理念相结合,打造学校良好形象。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招生过程中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事件,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能超出学校规模和省定班额招生,凡是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超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大班额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确保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全部在潍坊教育信息港“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出现超大班额的学校在年度综合督导中一票否决。

4.强化履行各方义务。各单位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未按相关法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镇街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和报告制度。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5.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广泛告知学生家长,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080971)、潍坊市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8899370)、青州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3282315)、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235220)咨询电话。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位置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的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区督学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

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咨询监督电话:3235080。

附件:1.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3.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所需证件材料

4.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5.2018年青州市随迁子女入学计分方法

6.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附件2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师范附小:南阳河以南,南阳湖以东,凤凰山路以北,衡王府路以西。角楼村(户口、土地使用证双证齐全的),九龙居小区。招生咨询电话:3889611

西苑小学:南阳河以北,驼山路以西,尧王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刘家社区,曹家社区,泰丰齿轮,北西关洗车城。招生咨询电话:3882217

实验小学:云门山路以西,冠街以东,将军山路以北,南阳河以南。四海馨城、红庙小区、红庙新区、九州名座、宋城五小区。招生咨询电话:3222562

旗城学校(小学部):尧王山路以北,玲珑山路以西,明祖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其中:尧王山路以北,玲珑山路以西,北城大街以南,衡王府路以东范围为益都街道小学招生区域。招生咨询电话:3887702

旗城学校(初中部):尧王山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明祖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北城大街以北区域以玲珑山路为界,以西范围为旗城学校初中部片区,以东范围为益都街道初中招生区域。招生咨询电话:3887701 3887705

北关初中:尧王山路以南,范公亭路以北,衡王府路以东(南阳河至范公亭西路段),新西大街以东,云门山路—南阳河以西;尧王山路以北,铁路以南,玲珑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招生咨询电话:3222925 18765663926

二、王府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团结小学:尧王山路以南,南阳河以北,驼山路以东,云门山路以西。招生咨询电话:18765663981

实验初中:尧王山路以南,南阳河以北,仰天山路以东,新西大街以西。招生咨询电话:3262596—806 18765663967

西书院初中:南阳河以南,将军山路以北王府街道辖区,云门山路以西,仰天山路以东。招生咨询电话:3251030

王府中心校招生咨询电话:3701018

三、益都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试验区学校(初中部):驼山北路以东,明祖山路以北,海岱路以西,309国道以南,玲珑山路以东区域铁路以北。招生咨询电话:3290711

夏庄小学:尧王山路以北,龙山路、光源街以南,南阳河以西,衡王府路以东;尧王山路以南,玲珑山中路以东,王府东街、西街以北,南阳河以西;瓜市社区;黄家圈社区;丁店社区(云门山办事处)。报名咨询电话:3285671

车站小学:龙山路、光源街以北,北海路以南,海岱北路以西及海岱北路化肥厂、磷肥厂宿舍(雍和府院内),北城东街以东,化肥街以南。招生咨询电话:13515401611

试验区学校(小学部):北海路以北,驼山北路以东,309国道以南,海岱北路以西。招生咨询电话:3290711

工农子弟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招生范围:海岱北路以东,铁路以北。招生联系电话:3257576 18765155811

益都中心校招生咨询电话:3280809

四、云门山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东关回中:范公亭路以南,云门山南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包括原昭德街道所属城区社区),仙客来路(新东环路)以西。招生咨询电话:15725369775

职工子弟学校(初中部):范公亭东路以北,云门山北路以东,仙客来路(新东环路)以西,老胶济铁路以南。招生咨询电话:3096318 3096305

云门回小:东门大街-粮市街以南,玲珑山路以东,政法街-海岱路以西,将军山路以北片区。招生咨询电话:3200167 15725362880

职工子弟学校(小学部):范公亭路以北,云门山路以东,昭德路以西,尧王山东路以南。招生咨询电话:3236819

青龙回小:政法街以东,昭德南路以西,凤凰山路以北,范公亭路以南;政法街以西,云门山路东,粮食街以北,范公亭路以南(不包括四海馨城);世纪星城,青云紫府,窦小社区,三里社区,大益华府(有房产证且实际入住)。招生咨询电话:3201327 13516385598

孟家小学:尧王山东路以北、海岱路以东的云门山街道辖区。招生咨询电话:3201627

云门山回民学校:昭德南路以西,将军山路以南,玲珑山南路以东的社区、村居。招生咨询电话:3819007

十里小学:云门山街道东十里、西十里、新冯、玉皇阁、东牟、西牟6个社区,诺贝尔城(有房产证且入住)。

青龙回小东校区(原坡子回民小学):坡子社区、圣水花园、玉竹社区、坝沟社区、夏辛社区、朱兴社区。

云门山中心校咨询电话:3203746

附件3

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所需证件材料

一、小学

1.户口簿和房产证;

2.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提供: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工单位签订达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从2019年新生入学起,凡在我市申请入学或转学的随迁子女必须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接种防疫证。

二、初中

1.户口簿和房产证;

2.随迁子女应提供: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工单位签订达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小学学籍信息(学籍卡或学籍证明材料等)。

三、民办小学学校

户口簿、房产证。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

1.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住址在招生片区的,应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父母无房证明、户口簿、房产证。

2.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3.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原件。

4.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并提供证明已入住的天燃气、用水、用电、闭路电视等正规发票,且属实的。

注:户口簿和房产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4

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新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规定条件录取;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新生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分为三类,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数,因超计划未被录取的新生由教育局或教管办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同学段学校。

第一类:户籍与房产一致,优先入学。

1.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父母在片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

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父母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第二类: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统筹入学。

1.户籍不在招生片区,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产权房且实际入住的本市户籍学生;

2.户籍不在招生片区,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有产权房且实际入住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父母无产权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入学。

5.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户籍与父或母在一起),父母无产权房的新生,需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明。

第三类:随迁子女,调剂入学。

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时,根据《青州市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计分方法》计分,按分数由高到低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可回流出地学校就读,或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同类学校就读。

注:1.新生报名中的有效户籍,必须是迁入时间在招生报名日期之前。2.新生报名中的有效房产(产权房)是指有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和发票,且办理时间在招生报名日期之前,若以购房合同和发票为住房依据,需要同时提供水电费、物业费等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附件5

2018年青州市随迁子女入学计分方法

一、户籍证明

户口簿(1分)、父、母身份证(各1分)。

二、居住证明

父或母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地为我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满一年为5分,另一方也持有公安部门出具居住地为我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满一年加4分。不足一年的记1分,此项最高分为30分。

三、务工证明

1.在我市务工者提供: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父或母持有与青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分别计为2分/人;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满一年,分别计3分/人;社保缴费单据满一年,分别计3分/人,上述赋分的材料每增加一年,每人加1分。

2.在我市经商人员提供: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父或母持有我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满一年,分别计为5分/人;提供完税证明的加4分,提供免税证明的加1分,无法提供完税或免税证明的,此项不得分。

四、租房证明

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市租房(提供租房合同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满一年。按租房合同2分/户,社区证明2分/户。

五、其他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1分,没有不得分)。

附件6

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序号

工作项目

责任

单位

完成时限

1

2018年初中小学招生计划申报

中心校

5月10日前

2

上报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域划分情况

中心校

5月10日前

3

城区初中小学办学条件调研

小 学 中心校

5月20日前

4

制定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基教科

5月30日前

5

召开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基教科

6月20日前

6

本地学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基教科

各小学

6月30日前

7

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初审

各公办

学校

7月18-21日

8

民办学校报名招生

各民办学校

7月22-25日

9

公办学校复审

教育局

教管办

7月26日-28日

10

公办学校入学

各学校

7月30日前

11

公办学校补录

各学校

8月27日

12

新生建籍

基教科

各学校

10月底前

看到这里注意事项已经很清楚了吧

那就赶紧开始准备材料

提前做好准备吧

如果觉得不好记

可以看附件6重点工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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