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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安全检查「大庆安博士」

来源:   2023-07-04 18:16:37

两个月以来,市城乡建设局依据《大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随机抽查了25个工程项目、32个单位工程。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存在问题,现场下达了2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停工核查通知,约谈告诫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人员50人次,对涉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我市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大部分工程能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建筑安全防护基本到位。

    如大庆明湖公馆E、G楼工程、波斯顿花园6#住宅楼工程,工程实体质量优良,建设、施工、监理3家单位,均获得了通报表扬。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存在问题,3项工程因涉嫌存在转包行为,施工单位被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分别为学伟鑫城小区C02地块2#楼工程(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第二医院消防隐患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大庆三北环保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林甸县兴龙泉小区二期3#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志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有4项工程涉嫌存在注册建造师不履行管理义务的行为,给予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对注册建造师的行为立案调查,分别为林甸县兴龙泉小区二期3#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志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林甸县四合乡合胜村示范新村6#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云水湾5#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乾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河太阳城二期8#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甸县兴龙泉小区二期3#楼工程和林甸县四合乡合胜村示范新村6#楼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且在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被责令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施工、监理单位被通报批评,责任单位、责任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肇源县丽江新城奥林花园B区8#楼工程和银河太阳城二期8#楼工程的监理单位,存在现场监理不认真、内业资料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两家监理单位做出通报批评,单位及责任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另外,有5项工程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被通报批评。分别为肇州县翰林院D区2#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松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肇源县金瑞花园S-1#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杜尔伯特中医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施工单位: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林甸县兴龙泉小区二期3#楼工程(施工单位:大庆市志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区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工程(施工单位:黑龙江同沅威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检查组,将会督促有关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除此之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以扎实行动,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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