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山东新就业无房职工可获租房补贴「济南政府租房补贴」

来源:   2023-06-24 14:15:54

近日,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正式印发指导意见,即《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意见》提出,在特困人员家庭优先保障,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是首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保障方式上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实物保障为辅。

新就业无房职工累积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其他保障对象不设定累计保障期限。

《意见》要求,各设区城市要制定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省住建厅住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租房补贴政策已实施多年,申请受理已转入常态化,这次《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推展。“各地受理渠道不一样,之前可向街道办事处、区房管部门等申请,今后为更加便民,全省各地将逐步在服务大厅接受申请。”该负责人说。

针对不同层次住房保障家庭,《意见》原则上明确了补贴面积。即结合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数量和当地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原则上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根据计划,全省租赁补贴拟发放30468户。

记者注意到,2月13日下发征求意见稿提出,补贴标准要结合保障对象的房产状况,正式印发的指导意见则将“房产状况”改为“财产状况”。对此,省住建厅住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财产状况”是更准确的表述,它意味着,除了保障范围中已明确的“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等房产状况要符合要求,房产外的其他财产条件也要符合要求。其他财产状况会如何审核?《意见》提出,要依托大数据、政务云平台,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互联互通,提高审核时效。

“目前采用申报审核制,引导个人诚信申报。个人诚信申报是公民的基本要求,如果个人申报不诚信,会有惩罚性措施。一旦查出来,会取消保障资格,同时记入黑名单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联合惩戒。所以千万不要恶意申报、恶意骗取租房补贴,明知不符合条件却又弄虚作假,会得不偿失。”该负责人介绍。

来源:齐鲁晚报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