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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杭县建设路安置小区一至四层招租项目(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2023-05-26 10:16:00

谈判

公告



福建省上杭县建设路安置小区一至四层

招租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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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建设路安置小区一至四层整体对外招租项目

2、招租人: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地理位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建设路2号,东面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南边毗邻汀江河,西侧上杭一中、县医院,紧邻上杭大道、解放路、人民路,属县城中心地段,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是商家必争的黄金旺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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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物:

建设路安置小区一至四层商场整体对外招租(除西南侧外墙预留的LED广告屏位),建筑面积24746.34㎡(套内面积15695.48㎡),其中:一层整层建筑面积3787.95㎡(套内面积2987.35㎡),二层整层建筑面积7091.31㎡(套内面积4299.82㎡),三层整层建筑面积7213.85㎡(套内面积4374.12㎡),四层部分区域建筑面积6653.23㎡(套内面积4034.19㎡),免费配套地下二层150个停车位(电梯直达),一至二层设有自动扶梯。该资产无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处置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经营用途:

以大型超市、精品百货、数码影院、文教培训、家居用品、科技娱乐等业态为主(大型餐饮、KTV等会产生环境及噪音污染的项目不得入驻)。

(2)承租人负责标的物后续装修、策划经营方案、进行经营管理。承租人对于租赁标的物可进行分租不得整体转租,但必须遵循社区、物业、街道的管理。

(3)租期:5年(含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4)计租面积:24746.34㎡(含公摊面积)

(5)租金及递增:年租金以成交价为计租基数,自招租人交付租赁标的物之日起三年后每年环比递增2%。

(6)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7)租赁履约保证金为 20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5、租赁须知

(1)使用要求:

本次出租的标的物所在土地包含在土地证号为闽(2016)上杭县不动产权第0000313号的地块内,土地性质为住宅划拨地,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承租人应自行评估租用该标的物的风险。标的物必须按现状使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及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重建、扩建、加建或改建。承租人如需安装广告牌的,必须经招租人同意,同时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办妥手续。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物业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能存放任何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严禁存放的物品,不得贮存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炮竹、化学物品、易燃物品、易污染物等,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一经查实,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噪声大、污染大、重型运输企业等不得进场经营。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承租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公摊、修缮、电视收视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2)不论标的物实际可使用多少面积,均以本公告公示的招租面积为计租面积。

(3)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自行勘查标的物(费用自理)。

二、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http://zxgk.court.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自然人的投标。

4、注册地不在招租人所在地的,意向承租人中选后须在招租人所在地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并由上述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该招租标的的相关事务,并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收。与此同时,意向承租人与新注册的上述全资子公司一同对招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须知

1、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承租人自行踏勘,踏勘联系电话:13394095168。

2、有意向的承租人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经营部初步磋商。正式谈判文件及集中谈判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97-3939585。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人前来磋商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含标的物经营、行业、市场、政策等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一切风险);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物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招租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招租人不保证标的物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承租人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物,并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人前来磋商,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承租人中选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所需证件为由逾期或拒签合同或要求调整条件或要求赔偿。

6、本公告若出现前后不一致,以有利于招租人的条款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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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来源:龙岩KK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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