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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产更名「东莞城市更新最新政策」

来源:   2023-04-01 10:15:54

8月24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我市调整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部门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现就调整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部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批部门调整

我市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由市民政局批准调整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准。

二、事项及办理方式

自2022年8月24日起,市民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东莞”地区,搜索关键字“地名”,点击“在线办理”办理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业务(对应服务事项为“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和“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或因自身情况需要现场办理的,可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预约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综合服务一区进行申报。具体预约流程如下: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一区”→选择“综合业务”→选择“综合业务A”。

三、其他事宜

根据有关规定,将能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证书、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申请书、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物住宅区的总平面图、申请单位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的住宅区、楼宇,均纳入“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范围,职能部门按要求受理命名、更名申请。其他具体信息及申报要求可于通告中第二点提及的“在线办理”左侧选项“办事指南”中查看。如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22679956、22832539。

特此通告。

【记者】薛屏

【作者】 薛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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