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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年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来源:   2023-03-12 16:16:25


刚刚,云龙区政府网站发布了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近金沙路道路等多个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紫金路站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紫金路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梵顿公馆小区、绿地商务城书香苑小区以北,峨嵋路南北两侧,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0.69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本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等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安置张屯社区被征地农民12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徐州一中站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徐州一中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市奥体中心以西,徐州市第一中学(紫金校区)以东,汉源大道东西两侧,拟征收土地面积约5.76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本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等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安置张屯社区被征地农民7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京沪高铁西站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京沪高铁西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黄河故道以南,赵武村村体以东,彭祖大道以北,京沪高铁以西,拟征收土地面积约37.83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本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等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安置赵武村被征地农民37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黄河东路站-商聚路西站区间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黄河东路站-商聚路西站区间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湘江路以南,拖龙山以东,拦山河以西,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0.25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本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等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安置曹山村被征地农民2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房屋补偿安置

详见《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黄河东路站—商聚路西站区间)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徐州市新城区金沙路(纬23路-丽水路段) 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徐州市新城区金沙路(纬23路-丽水路段)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以南,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2.6亩,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

本项目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等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涉及安置茶庵村被征地农民13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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