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公需课截止时间」
来源: 2023-02-16 16:16:35
为解决宛城区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使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可发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宛城区在工业园区溧河物流园区域建设的溧河公寓小区公租房现部分房屋已基本建成进入分配阶段。
一、申请公租房程序
宛城区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公租房的在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对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采取轮候的方式配租。
二、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户口为宛城区中心城区户口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
②南阳市中心城区无房证明,南阳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出具(户口本上显示有赡养和被赡养关系及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配偶都需提供);
③如果不动产证明显示原来有房产已售,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存根和原购房合同;
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及婚姻关系证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青年、离婚及丧偶未再婚的都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⑤如果配偶及子女非宛城区户口,需要提供配偶及子女户口所在地为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
②南阳市中心城区无房证明,南阳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出具(户口本上显示有赡养和被赡养关系及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配偶都需提供);
③在宛城区人劳局备案的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从申请之日起往前推一年以上);
④非宛城区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户口本上显示有赡养和被赡养关系及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配偶都需提供);
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及婚姻关系证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青年、离婚及丧偶未再婚的都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
⑥如果不动产证明显示原来有房产已售,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存根和原购房合同。
三、公租房房租及物业费
溧河公寓公租房房租为5元/平方米/月,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月。
四、公租房房源地址及套数
溧河公寓公租房位于宛城区伏牛路中段,溧河物流园对面,配租公租房200套左右。
五、申请地址
宛城区工农北路245号宛城区房地产管理处三楼东公租房办公室
六、联系电话
0377-60399507
南阳市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