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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收报废车「遵化车辆限号情况」

来源:   2022-12-15 08:16:04

遵化市交通运输局

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河北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2018年5月10日起,依法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上路行驶的出租客运违规经营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拼装、非法上路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取得经营许可(含网约车)、仿造出租汽车营运标志等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查处,从严从重处罚。

二、所有非法营运、非法拼装、非法上路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要主动退出营运市场、停止非法营运行为。5月10日后,由交警大队牵头,公安局、城管局等单位配合,对非法上路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查扣违法车辆,对非法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严禁非法组装、销售、改装各类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面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对车辆和经营者进行查处。

四、未取得经营许可(含网约车)、仿造出租汽车营运标志等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要立即退出营运市场、停止非法营运行为。由交通局负责,对非法营运及合法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不间断地进行治理和处罚。

五、清理整治过程中,凡发现阻挠、对抗执法管理,蓄意堵塞交通、聚众滋事、煽动闹事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出行应自觉乘坐手续合法,标志明显的正规出租汽车,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及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315—6646655(交通局)、0315—6678025(交警大队)。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遵化市交通运输局

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8日

(来源:葵花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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