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聊城下周起执行主要利好改善型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27 15:06:22

首套房可首付20%和公积金存款利率提高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紧锣密鼓的在新春伊始为购房者送来好消息,调整房地产环节契税和营业税。

聊城下周起执行 主要利好改善型购房者

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比之前房地产交易环节执行的税收政策,通知虽然在契税和营业税两个方面做了调整,但是因为之前营业税“5改2”已经执行到位,所以通知主要影响表现在对于契税的调整上。

2月19日下午,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信息通过网站和微信在聊城购房者中传播开来。聊城房产网记者也在第一时间奔赴聊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关于契税调整的通知,聊城会按照通知要求,在下周一开始执行新的政策。

据了解,在调整之前,聊城对于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的政策是按照交易的面积和是不是首套房来执行的,具体来看:第一套房,90平米(含)以下的按照交易总房款的1%征收,90平米以上144平米(含)以下的按照总房款的1.5%征收,144平米以上的则按照总房款的3%征收;对于二套房不论户型面积大小统一按照3%征收。

2017年首套房契税_2017年昆明二套房契税_2015年乌海首套房契税

按照新的通知要求,对90平米以上的户型,将不再区分是不是144平米以下,具体来看,首套房90平米(含)以下的仍按照1%征收,90平米以上的则按照1.5%,144平米以上的也不再按照3%征收;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不再按照3%征收,而是按照1%征收2017年首套房契税,90平米以上的统一按照2%征收,不再按照原来3%的比例征收。

从对比来看,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90平米以上的不再看是144平米以下还是以上,按照相同标准征收;第二,对于购买二套房的降低契税标准。

整体来看,90平米以上首套房不再分级、二套房减税,鼓励购房者改善居住需求。

新签合同享受优惠 已签合同仍按照原来政策

2015年乌海首套房契税_2017年昆明二套房契税_2017年首套房契税

那么政策的调整力度到底有多大呢?结合聊城的实际情况来看,首次购房就直接购买144平米以上的购房者以及改善购房需求仍旧购买90平米以下的情况都不多见,所以针对这两类情况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新政则表现的非常明显,以购买130平米、单价5500元/平米作为第二套住房来计算,原来需要按照总房款3%的比例缴纳契税,即缴纳21450元;下周起新签订的合同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14300元,相较之下,减少了7150元的契税支出。

新政出台后,聊城一改善盘销售负责人表示,目前项目在售的房源以144㎡以上的大户型为主,如客户购买的为首套房契税比原来降低了1.5%,如客户购买的为二套房,契税比原来降低了1%。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对于144㎡以上的大户型来说契税降低。再者,对于古城片区高端别墅项目而言,总房价较高,契税政策调整后,也可小省一笔。一套别墅以总房款350万、为购置的二套房来看,政策调整前契税为3%,则需缴纳105000元契税;下周起契税调整为2%,则需缴纳70000元契税,相比之下,减少了35000元的契税支出。

对于一手房而言,多数属于期房,契税多数在交房之后、办理房产证时缴纳,那么对于之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来说究竟按照什么样的政策来缴纳契税呢?

聊城房产网记者也专门咨询了聊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通知规定的新政策,针对2月22日开始新签订的购房合同,之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尚未缴纳契税的仍然要按照原来的规定缴纳契税。

近期楼市利好政策回顾:

提高公积金存款利率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公布《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017年首套房契税,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的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0.35%和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降低购房首付比例

2月2日,央行及银监会发布通知,宣布不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可降至20%。春节过后,首套房首付2成的政策已在聊城落地。首套房贷款利率方面,部分银行可申请9折的贷款利率。

附:

2017年昆明二套房契税_2015年乌海首套房契税_2017年首套房契税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7日

相关文章

TOP